王利生(原宜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王利生,男,。,王利生與其在檢察院工作的女兒因在公共場所的不當行為,被宜陽相關部門予以免職和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利生
  • 性別:男
  • 職位:宜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 處分時間:2012年7月23日
詳情,免職,

詳情

7月21日,宜陽縣檢察院工作人員王某與幾個朋友乘坐王勇(宜陽縣城關鎮居民)的白色寶馬轎車,到該縣文化北路與興宜路交叉口附近一飲食攤點就餐時,與攤主發生衝突。城關鎮派出所巡邏民警發現後當場予以制止,並將雙方當事人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王某之父王利生及其妻子聞訊後趕到派出所。期間,王利生與派出所民警發生爭執。

免職

針對此事,宜陽縣於22日成立由紀委、監察局、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迅速介入調查處理。23日,調查組公布處理結果:王利生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在派出所民警辦案期間與辦案民警發生爭執,妨礙了正常辦案秩序。經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王利生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宜陽縣檢察院王某身為國家公職人員,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在公共場合行為舉止不當,有損公務人員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縣檢察院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王某行政記大過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