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9年全國統一高考吉林省通化地區文科成績第一名。1983年本科生畢業於吉林大學歷史系,1986年碩士研究生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2006年取得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期間,在東北財經大學法律系任教,曾擔任該校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所長,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成立法學院。2002年3月起任教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2002年11月,教育部民法骨幹教師培訓班學習。2005年7月,被遼寧省法學會確定為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候選人,負責該會成立籌備工作,同年10月在該會成立大會上當選第一屆理事會會長,2010年9月、2015年9月,連任該會第二、第三屆理事會會長。2006年4月,任大連海事大學專業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主管學校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教育工作,創建學校培養制度與模式。2007年7月,美國肯尼索州立大學培訓學習。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2011年3月,創辦遼寧民同律師事務所,任首席律師、執行管理人。2012年2月受聘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第五屆決策諮詢委員會委員,2017年連任。2013年10月,負責成立社團法人遼寧省民法學會並當選第一屆理事會會長,2018年10月,連任第二屆理事會會長。2013年提議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研究會發起創辦“全國民法基礎理論與民法哲學論壇”,同年11月首屆、2015年5月第二屆、2017年7月第三屆論壇分別在大連舉行,產生了全國性學術影響。2015年4月,任大連海事大學民法哲學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12月,創辦學術網站“中國民法哲學網”。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民法學會(社團法人)會長;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遼寧省法學會第五、第六屆學術委員會委員。
榮譽稱號
2012年9月,被評為2012年度“大連海事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
2010年12月,榮獲“全國交通企(事)業單位先進法律工作者”榮譽稱號。
2010年6月,被中共
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授予“大連市第五批優秀專家”榮譽稱號;
2009年3月,被
遼寧省委政法委、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法學會授予首屆“遼寧省傑出中青年法學專家”榮譽稱號;
2006年6月,被中共
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授予“大連市2001—2005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2006、2007年度榮獲“
遼寧省法學會系統優秀法學工作者”榮譽稱號。
科研成果
出版《民法道德論——市民社會的秩序構造》、《論當代民法精神與中國民法典》(主編)、《論傳統民法文化與中國民法典》(主編)、《論民法的精神》(主編)、《人的私法地位》(第二版)、《民法的精神構造——民法哲學的思考》、《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境外影視作品著作權二元保護論》、《民法本論》、《物權本論》、《民法學》(主編)、《國際私法學》(主編)、《智慧財產權法學》(主編)和《中國法制史學》(主編)等著作十餘部,發表《對民事法律關係客體“定義”與“種類”的重新思考》(《法學與實踐》1997年第2期)、《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新論》(《法學論壇》2006年第6期),《我國公有權制度的物權法構建》(《當代法學》2006年第2期)、《論法治的根本是精神》(《社會科學輯刊》2012年第5期)等論文90餘篇。提出“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民事主體設定民事權利和義務對象的事物’”、“過錯推定規則的演進——現代歸責原則的發展”、“智慧財產權是‘單一財產權’”、“境外影視作品著作權的‘二元’承認與保護”、“國際私法是‘非調整性法律’即劃分國際私法的標準是其規範本身的特徵即衝突規範的特定形式和作用”以及“我國‘土地使用權’作為公有權條件下土地商品化所必然藉助的產權形式應當是‘相當於所有權的使用權’”等理論觀點。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法務部、遼寧省社科基金等國家和省部級項目十餘項,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民法精神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民本模式研究” (14ZDC022)首席專家;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民法道德論》(14FFX030)獨立作者。
代表性著作
1.《民法道德論——市民社會的秩序構造》,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成果。
2.《人的私法地位》,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書名《論人的私法地位——從一個制度的分析》),2013年第2版。“十二五國家重點規劃出版圖書”。該書獲大連市第十六屆社會科學進步獎一等獎。
3.《民法的精神構造——民法哲學的思考》,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十二五”國家重點規劃出版圖書。
4.《境外影視作品著作權二元保護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