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舟,男,先後參加了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研修班的學習,並通過成人高考取得四川師範大學法學專業本科文憑。2005年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2006年任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2007年任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工作局局長。現任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佳舟
- 國籍:中國
- 職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 性別:男
主要事跡,榮譽表彰,
主要事跡
截止2008年4月,他共審結民事案件381件、簡易程式適用率為77.95%、調解率為51.95%、抗訴率為6.56%,審結行政案件12件、結案率為100%、協調和解率為58.33%、抗訴1件、二審維持率為100%,審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126件、結案率為100%;共撰寫優秀案例、信息與工作簡報、調研文章40餘篇,有12篇次被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及區級部門轉發;共編髮《武侯行政審判》4期,“開展依法嚴肅查處拒執、抗執行為專項活動”專刊21期。
他主審李某某與成都公共運輸集團公司其他城市公交運輸契約糾紛一案,是四川省推行“城市通公交IC卡”後,針對該卡的使用產生糾紛提起民事訴訟的第一案,也是該類糾紛中具有公益訴訟性質的第一案,倍受省內各大新聞媒體的關注。雖然該案訴訟標的小,但他仍認真、慎重地做好庭審準備,通過分析案情、走訪相關部門、查閱國外有關“城市通公交IC卡”的使用規定後,與合議庭共同確定了庭審方向,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旁聽與監督案件庭審的全過程,在庭審中調解未果後當庭作出了判決,使該案得到了公正、及時的處理,被《人民法院報》以“法官說法”的形式進行了報導,並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定為示範性案例,後又被《中國審判》採用予以轉載,且被最高人民法院收錄入《人民法院案例選》之中。
榮譽表彰
由於工作成績突出,王佳舟同志多次得到區領導的肯定,三年來,先後被評為全市法院2005年度至2006年度辦案能手、“創一流法院”先進個人,全區政法系統辦案能手,院先進工作者、辦案能手、信息工作先進個人、調研工作先進個人等,2006年度與2007年度均被評定為優秀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