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斌(新疆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

王仕斌(新疆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

王仕斌,男,漢族,1966年11月出生,四川三台人,1986年11月參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委委員、阿勒泰市委書記。

2016年9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仕斌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四川三台
  •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立案偵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年11月—1985年9月,兵團農十師187團11連線受再教育;
1985年9月—1987年10,自治區供銷學校文秘專業學習;
1987年10月—1991年10月,阿勒泰市供銷社秘書團委書記(期間:1988年10月至1991年8月在自治區黨委黨校函授文秘專業學習);
1991年10月—1995年3月,阿勒泰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
1995年3月—1997年5月, 阿勒泰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期間: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年5月—2000年7月, 阿勒泰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2000年7月—2002年11月,布爾津縣副縣長
2002年11月—2004年4月, 阿勒泰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4年4月—2008年1月, 阿勒泰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8年1月—2008年2月, 阿勒泰地區北屯建市籌建處主任;
2008年2月—2008年10月, 阿勒泰地區北屯建市指揮部黨委委員、籌建處主任;
2008年10月—2012年4月, 阿勒泰市委書記;
2012年4月—2016年9月,阿勒泰地委委員、阿勒泰市委書記。
新疆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代表。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委委員、阿勒泰市委書記王仕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6年9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王仕斌(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18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王仕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仕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讓下屬單位購買超標車輛並長期占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的重大決定,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調整和工作支持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嚴重違反民眾紀律, 用國家移民拆遷資金購買商品房作為拆遷移民安置房,侵害國家和民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行政執法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犯罪。
王仕斌身為黨的領導幹部,本應廉潔從政、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仕斌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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