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乾,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廣東揭陽產業園龍尾鎮人,本科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委副書記。
2018年11月,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被檢察機關採取拘留強制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一乾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揭陽產業園龍尾鎮
- 出生日期:1967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拘留,
人物履歷
1989年7月至1993年9月揭陽縣、揭陽市榕城區磐東中學任教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廣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揭陽市東山區委宣傳部幹部
1996年12月至1997年11月揭陽市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工作
1997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秘書科副科長
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審理科副主任科員
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農村組織科副科長
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科長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組織部長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副書記
2018年7月市委決定免去其惠來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8年8月惠來縣人大常委會依法終止其惠來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廣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揭陽市東山區委宣傳部幹部
1996年12月至1997年11月揭陽市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工作
1997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老幹部局秘書科副科長
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審理科副主任科員
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農村組織科副科長
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任揭陽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科長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組織部長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揭陽市揭西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常委、組織部長、黨校校長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揭陽市惠來縣委副書記
2018年7月市委決定免去其惠來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8年8月惠來縣人大常委會依法終止其惠來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6月22日,據揭陽市紀委監委訊息:惠來縣委副書記王一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1月,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惠來縣委原副書記王一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一乾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企圖掩飾犯罪,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大肆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禮品、禮金,違規用公款送禮,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任人唯錢、任人唯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單位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
王一乾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盡失,法律底線失守,利慾薰心,私慾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惠來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一乾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拘留
2018年11月,揭陽市惠來縣委原副書記王一干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由揭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8年11月14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對王一乾決定採取拘留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