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原正局級幹部)

王東(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原正局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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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男,漢族,1965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

2020年10月29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王東等貪污二審刑事裁定書。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原正局級幹部王東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北京
  • 出生日期:1965年8月
  • 畢業院校:北京科技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一審宣判,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1986年08月至1996年12月,歷任北京建材機械廠實習生,北京磚瓦機械廠技術員,北京市地壇拔絲廠幹部、生產科科長,北京市地壇特種材料廠廠長;
1996年12月至2001年03月,歷任北京建築材料銷售中心副經理、經理兼中式家具廠廠長,北京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經理助理兼建材銷售中心經理、中式家具廠廠長;
2001年03月至2001年04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1年04月至2003年05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
2003年05月至2008年02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8年02月至2009年06月,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9年06月至2019年02月,任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02月至2019年04月,任北京市投資促進局(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
2019年04月,任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8月16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王東同志涉嫌違紀違法,正配合組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8月12日,王東因涉嫌隱瞞境外存款,在接到調查機關電話通知後於次日到案,主動交代了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受賄事實。北京市三中院認為,王東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因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賄、貪污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且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部分贓款,決定對其所犯受賄罪從輕處罰,對其所犯貪污罪減輕處罰。

一審宣判

2020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決:王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一審宣判後,王東不服,提出抗訴。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期間,王東申請撤回抗訴。
2020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抗訴人王東撤回抗訴。

二審裁定

2020年10月29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王東等貪污二審刑事裁定書。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原正局級幹部王東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法院認定,王東通過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4套住房、收受字畫等方式受賄折合人民幣1195萬餘元,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購置家具款1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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