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華宮成曲赦宜君縣詔

《玉華宮成曲赦宜君縣詔》是唐代李世民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玉華宮成曲赦宜君縣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世民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玉華宮成曲赦宜君縣詔
昔周武慶天,克瑤台而靡處;漢高作極,獲萯陽而不居。散服桃林,革命先於卜雒既遷疏枌社,創製肇於疏龍。朕御九成,有乖斯義,以茲撫事,尤須改作。何者?文營仁壽,概日臨雲,煬起乾陽,銜珠帶璧。比阿房而競爽,猶且有加;擬傾宮而騁麗,全為具體。隋德雲謝,其徵在茲。朕悼於懷,為日既久,故違其侈義,顯茲令辰。加以心懷濟育,事切於肌膚,亟犯風霜,疾纏於腠理。每至隆曦屆序,大火摛芒。雖對寒泉,如升頭痛之坂;式居珍簟。若涉炎火之林。繇是岳牧憂惶,公卿駭懼。累陳丹懇,請建山宮。歷載既深,竊愛百金之費,詳其至理,宜順萬姓之心。朕往冒兵凶,為黔首而忘己,今茲清暑,豈勞人而取安。但以上奉宗祧,下寧兆庶。身非己有,不可自輕。敬思休攝之方,兼履古先之道,發明二指,創此一宮。即澗疏隍,憑岩構宇,土無文繢。木不雕鎪,矯金鋪以荊扉,變綺窗於瓮牖,負扆協幽貞之賞,垂纊嘉遁世之情。振此沖規,方垂帝范。 
今既成之不日,賴洽普天。宜順發生,宏茲霈澤。可曲赦宜君縣官及百姓並督作官人丁匠等大辟罪已下,常赦所不免者,不在赦例。其營造監當官人量加品秩,及衛士以上並節級賜物,先在宮苑內住移出外者給復三年。

作者簡介

李世民(599—649)隴西成紀人,政治家、軍事家、書法家、詩人。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唐太宗,武德九年(626)繼位,改元貞觀,勵精圖治,開創了歷史上的“貞觀之治”,為後來全盛的開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將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推向了鼎盛時期。在位期間,重文教,是唐初文學事業的實際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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