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協調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2. 協調推進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縣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3. 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全縣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漁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
4.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5. 指導農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業資源保護、開發與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6. 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組織撲滅疫情。
7.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8. 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等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內設機構
(一)內設科室
1. 黨政綜合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事務等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督辦工作。
2. 人事科(人事檔案管理辦公室)
起草農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依法實施農業系統人才隊伍管理;組織農業系統管理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培訓工作;負責科級以下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出入境證照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繼續教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辦理退休和各項人事勞資統計工作。負責農業系統管理幹部和工人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專業技術檔案管理工作、退休和死亡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3. 財務審計科(項目監督辦公室)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項目資金的統籌和資金的運行監管。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機關財務工作。負責農業項目全程綜合監管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項目考核驗收工作。牽頭開展對重大農業項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項目執行有關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並監督落實。
4. 政策調研和發展規劃科(項目辦公室)
負責縣委、縣政府“三農”工作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系統內重要檔案、請示、報告、總結、講話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負責綜合性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各項惠農政策落實的綜合協調。
5. 法規和科技教育科。組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6. 農村改革科(美麗鄉村和農村社會事業科)
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7. 農村合作經濟科
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指導閒置宅基地、閒置農房利用和“空心村”治理。承擔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職責。
8. 種植業科(種業管理科)
指導全縣糧食、油料作物生產和產業發展。負責行業環境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
9. 畜牧獸醫科
起草全縣畜牧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畜牧設施裝備現代化。組織畜牧生產運行情況調度,開展畜牧業綜合生產形勢分析和預警。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和畜禽遺傳資源普查、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擬定畜禽飼養、品種改良等方面的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縣獸醫事業、動物衛生髮展政策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工作。指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負責全縣動物衛生、獸醫醫政、獸醫實驗室管理。負責全縣獸醫、動物衛生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承擔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機構日常工作。負責行業環境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
10. 漁業漁政科
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養殖證制度建設、水產健康養殖、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擔水產品加工流通和促進休閒漁業發展相關工作。
11.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農業標準化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二)事業單位
1. 農業農村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農藥、獸藥、種子、肥料、飼料(飼料添加劑)、農機安全、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動植物保護、生鮮乳收購、水產漁政、畜禽定點屠宰等方面行政執法工作。
2. 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玉田分校
具體承擔中等學歷教育、合作高等學歷教育、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綠色證書工程、青年農民培訓等任務。負責新型農民科技培訓,通過各種方式全面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
3. 玉田縣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貫徹落實美麗鄉村建設政策、計畫和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負責全縣中心鎮及農村新民居建設工作方案的制定;協調推進全縣縣城擴容、中心鎮擴張、中心村擴大及農村新民居建設;推進農民進城及農村城鎮化工作,指導農民進城受理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促進城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一體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推進城鄉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統籌配套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督導有關政策的落實。承擔農業利用外資和重大農業技術裝備、人才引進工作和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工作。
4. 農村基層建設站
負責協調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推進村民中心、村民中心聯盟建設;負責指導實施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工作,協調指導農村文化與精神文明建設。承擔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5. 農村財務審計站
貫徹執行有關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的統計和產權登記工作;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標工作;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進行指導;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及農民負擔情況進行監測,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並做好統計分析;組織開展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6.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站
負責流轉項目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交易主體資格和交易條件審核登記,資料和數據管理,提供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土地流轉契約的簽訂和鑑證等服務;負責對鄉鎮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7.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中心
承擔玉田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登記、審查仲裁申請;立案、現場調查、取證、組卷、調解、仲裁;監督管理仲裁程式;編制仲裁員名冊;組織仲裁員培訓;管理仲裁文書和仲裁檔案;管理仲裁工作經費。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8. 新能源工作站
宣傳貫徹執行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和政策和法規;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編制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導;負責組織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關工作。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9. 玉田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技術站)
參與制定全縣種植業發展規劃,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參與組織農業技術培訓和進行農民素質培訓、再就業教育。負責農業和農村工作宣傳;負責農業信息進村入戶工作;參與制定實施糧食、油料等作物的發展規劃和全縣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全縣糧油等農作物新技術、新品種、新成果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糧、油無公害標準化生產,建設轄區糧棉油生產示範基地;負責糧、油等農作物生產技術指導服務和科研學術交流;承擔國家農業部和省、市、縣糧油生產重大技術推廣項目並組織實施;指導區域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負責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0. 農業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農業信息的蒐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為農業農村發展提供信息服務;全縣農業信息網路平台建設及軟體開發、套用、推廣工作;全縣農業信息網站(點)的日常維護、運行與管理;負責全縣農村信息員培訓和認定認證工作;制定農業信息化規劃並進行實施;負責“網際網路+”現代農業的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農業基點統計、農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
11. 特色產業站(農藥站)
負責制定全縣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藥材、棉花等特色產業發展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貫徹落實特色產業發展政策和重大技術措施;落實特色產業布局、效益提高以及產品貯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解決特色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蔬菜和水果等特色農產品產銷銜接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12. 蔬菜產業站
負責制定全縣蔬菜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蔬菜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示範推廣蔬菜標準化生產技術,推進蔬菜商品化處理、品牌化銷售、產業化經營;負責蔬菜質量標準和栽培技術規程的制修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蔬菜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相關服務;負責蔬菜標準化創建、特優區創建以及出口蔬菜質量安全標準化示範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聯繫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蔬菜)的創建、規範和工作開展。
13. 水果技術站
負責制定全縣水果行業技術推廣工作計畫;組織開展水果技術的篩選、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水果生產技術指導監督實施水果的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組織指導水果質量安全,負責水果質量安全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
14. 土壤肥料站
負責全縣科學施肥技術及新型肥料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實施科技入戶工程,為農民義務提供測土施肥技術;負責基本農田保護與質量建設;負責農業田間節水工作。推廣先進適用農田節水技術、建設旱作節水基本農田,開展土壤墒情監測預報;負責全縣耕地土壤資源調查與評價及耕地土壤資源質量的動態變化監測;負責土壤肥料質量糾紛調查並負責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土肥質量檢驗任務;負責全縣關於土肥的技術指導和培訓。
15. 農作物種子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作物種子的法規和政策方針;負責起草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子品種引進、區域試驗、示範、繁育、推廣計畫、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培訓農作物種子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16. 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落實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標準,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組織實施農產品及其生產環境的檢驗檢測等相關工作。
17. 農業植保檢疫站
按規定負責全縣種子、農作物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列入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檢疫工作;負責全縣植物物種調查和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工作;實施縣內農業物種保護和農業有害生物的治理相關工作。
18. 玉田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
負責國家農業機械化政策的落實與執行;負責農機新技術的試驗推廣;負責農機維修、農機服務的體系建設;負責擬訂農業機械化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域農機站的管理和指導農機培訓學校工作;負責農機化發展方向的預測和農機統計工作;負責組織農機救災工作。負責三夏、三秋跨區安全作業,承擔農機安全生產工作。
19. 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
落實先進農機技術,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負責爭取並實施農機化發展項目;落實新型農機具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並與農藝新技術結合;負責農機專業合作組織隊伍培訓;按照上級要求落實農機補貼政策、調整農機品種結構;負責農機信息化網路建設。
20.農機安全監理站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授權開展牌證農業機械的註冊登記和牌證發放、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組織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證件核發和換證審驗,開展排查處理農機安全隱患工作。
21. 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
負責縣鄉兩級農機化培訓工作;大、中、小型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農村動力排灌機械、農田動力機械、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培訓;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機具維修工培訓;農民農業機械技術員培訓;農機農田作業新技術推廣培訓;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諮詢、信息交流及新技術的套用工作。
22. 玉田縣基層畜牧獸醫管理站
對鄉鎮獸醫站實行領導和管理;協助局屬各業務中心、站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對獸醫站各項指標進行計畫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基層人員人事勞資和職工保險等工作;
23. 動物防疫站
負責基層動物防疫站的日常管理;依法負責全縣相關動物防疫,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負責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核,頒發動物防疫合格證;進行動物防疫證章、標誌和法律文書的使用。
24.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進行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培訓和科普宣傳;負責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負責動物防疫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負責動物性醫療糾紛事故裁決。
25. 8個鄉鎮獸醫站
負責轄區內動物良種和新技術推廣、疫病診治、技術諮詢服務、畜牧獸醫新技術培訓及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等工作;配合鄉鎮動物防疫站開展轄區內動物強制免疫、動物疫情調查、病料採集、疫病監測、防疫消毒及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
26. 瘦肉型豬產業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瘦肉型豬產業的發展的技術培訓工作。
27. 宅基地管理科
負責全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