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縣司法局

玉田縣司法局,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的工作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田縣司法局
  • 辦公地址:玉田縣府前街96號 
  • 性質: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負責人:張寶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 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和契約協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
3. 承擔統籌推進玉田縣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指導全縣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4. 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全縣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社會建設;指導全縣基層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所建設。   
5. 負責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 負責制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全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和基層法律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7. 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8. 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9.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擬定司法行政系統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起草總結、報告、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文電、信息、外事接待、政務公開、保密、檔案、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和機關文體等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考勤、請銷假和機關規章制度的擬定及落實工作;負責警衛任務的安排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預決算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車輛的管理工作。   
2. 法治科(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科)
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全面依法治縣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定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點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組織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辦理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全縣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放管服”有關工作。
3. 行政複議與應訴科
負責承辦由縣政府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監督、指導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與應訴的統計分析、評價、問題建議和綜合等事項。負責縣司法局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有關工作。   
4. 基層科
負責制定全縣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參與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司法所規範化建設;負責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 社區矯正科
負責制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社區矯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 法治宣傳科
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推進全民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基層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7. 法律援助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司法鑑定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協助指導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8. 政治處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工作、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縣司法局黨組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民主評議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勞務派遣社會工作者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目標管理、考核評議、職稱評定、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會、青年、婦女、統戰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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