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環市環境保護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 設定: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對全市重大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綜合決策的環境影響評估。
(二)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制訂和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審核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以及機動車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可以用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監督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三同時”(即環境保護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污染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指導本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五)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監督檢查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推動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
(六)負責市環境監察工作,組織環境監察網路建設,對轄區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組織現場監督檢查;負責查處全市重大的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處理區域內環境污染糾紛。
(七)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
(八)負責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九)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市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工作;負責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及環保產品認證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環境信息網和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狀況。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推動公眾和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環保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2、承辦綜合性會議組織、文秘、保衛、保密、檔案、信息、督查、督辦以及車輛使用等行政事務性工作;3、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的制定;4、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5、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工作;6、管理局機關退休人員;7、負責政工、紀檢、監察等工作;8、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科技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工作;9、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系統財務管理和財務審計; 10、負責排污費和預決算及管理和使用;11、負責環境保護信息管理;12、負責來信、來訪的受理、協調和督辦工作;13、負責有關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處理的協調、聯絡、督辦工作。
宣教法制科工作職責:1、組織指導全市環境宣傳教育工作;2、負責對中國小校學生環境教育的指導、總結、推廣;3、負責編制環境保護科普知識和建設成就的宣傳資料;4、負責與新聞單位的工作聯絡;5、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教育;6、組織和指導綠色社區建設;7、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8、負責組織草擬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草案;9、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10、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稽查工作;11、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12、辦理環境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行政處罰中的聽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