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2016年8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玉府辦發〔2016〕109號
貴州玉屏經開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
2016年我縣有1179名高三學生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專科(高職)以上上線1119人,其中:一本上線105人,二本上線316人,專科(高職)上線698人。經我縣普通高中學校統計,考取專科(高職)線以上的學生有300名屬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建檔立卡戶貧困學生有214名。為認真實施教育精準扶貧,落實教育扶貧政策,實現應助盡助的原則,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下,確保所有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進入大學,特別是確保所有建檔立卡戶大學新生就學。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2016年貧困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助項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解決貧困家庭大學生入學的主要渠道,凡考取全日制本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都可以申請1000—8000元的助學貸款,讀書期間國家財政貼息。2016年我縣向國開行申請貸款預算計畫學生數為750人。(縣教育局牽頭)
(二)“雨露計畫、圓夢行動”項目。對應屆高中畢業考入二本(含)以上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低保)家庭子女和農村孤兒一次性補助每生4000元。對扶貧庫中貧困家庭學生做到應助盡助。(縣扶貧辦牽頭)
(三)計畫生育家庭“率先小康”工程。對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結紮戶,農村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和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家庭子女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考入985工程院校的獎勵20000元、211工程院校的獎勵15000元、一本院校的獎勵10000元、二本院校的獎勵8000元、三本院校的獎勵5000元、專科院校的獎勵3000元。無名額限制,符合條件的皆可申請。(縣衛生計生局牽頭)
(四)中央彩票公益金“潤雨計畫”項目。全縣中央彩票公益金“潤雨計畫”大學新生入學資助名額27人,資金為27000元。資助對象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考入省內的每人資助500元,考入省外的每人資助1000元。(縣教育局牽頭)
(五)“蒲公英助學行動”助學項目。主要資助對象為應屆高中畢業考入貴州大學、貴州師範大學、貴州民族大學及貴州財經大學二本以上貧困家庭的大學新生,部分考取省外同等學歷院校成績優秀的貧困家庭學子也可以申請。每人一次性資助5000元。(縣婦聯牽頭)
(六)“金秋助學”項目。資助對象對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次性資助5000元,用於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支出。(縣民政局牽頭)
(七)“夢圓金秋助學”行動。資助對象為已納入工會檔案的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家庭,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和專科)的子女,一次性每人補助4000元,當年考入高中或職業技術學校的,每人補助2000元;對入學後生活仍然特別困難的職工(農民工)子女,每人每年補助3000元(暫時在銅仁市內的大學實施試點)。
考取軍事院校和免繳學費的師範院校生、定向生、國防生等學生,以及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在資助範圍。(縣總工會牽頭)
(八)“國酒茅台·國之棟樑”—2016希望工程圓夢行動大型公益助學活動。資助對象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次性資助學生5000元。(團縣委牽頭)
(九)“習酒·我的大學”大型公益助學活動。資助對象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次性資助學生3000元。(團縣委牽頭)
(十)“泛海助學行動”。資助對象為本年考入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普通高校的農村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縣委統戰部牽頭)
(十一)其他愛心企業和人個資助,不限定。(縣工商聯牽頭)
二、項目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品德優良;
(四)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五)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三、項目申報要求
各工作單位嚴格按照省、市級資助檔案要求認真審核申報條件及要求。
四、申請印證材料的審核
(一)孤殘學生。印證材料:查看孤兒證或殘疾證原件,並提供複印件;
(二)烈士子女。印證材料:查看烈士證明原件,並提供複印件;
(三)建檔立卡戶。查看建檔立卡戶扶貧登記卡;
(四)父母缺失勞動能力學生。印證材料:查看殘疾證或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證明;
(五)單親家庭、留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印證材料: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民政部門證明;
(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印證材料:查看低保證原件並提供複印件或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證明;
(七)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學生。印證材料:查看低保證原件,並提供複印件;
(八)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印證材料: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民政部門證明。
五、組織保障
(一)組織落實到位。為確保全縣2016年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實施,特成立玉屏侗族自治縣2016年家庭貧困大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統籌指導全縣資助工作的開展。縣教育局學生資助部門工作人員具體辦理相關資助工作和聯絡工作。
(二)嚴格審核程式。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嚴格把握受助標準和受助條件,確保讓真正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得到資助。要組織受助學生按要求認真填寫各種資助表格和表冊。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彩票公益金大學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外,其它社會資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三)部門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各部門資助金籌措渠道,形成合力,共同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工作,確保每位貧困大學新生都能圓夢大學。
(四)完善檔案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將今年組織實施的大學新生入學資助情況和相關資料備份一份送縣教育局資助中心備案。
(五)嚴格資金管理。新生入學資助項目資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學生領款後,未到高校報到註冊的,各牽頭單位要負責追回資助金。
(六)加強監督檢查。縣教育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力度。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和主動接受對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執行和落實情況的監督與檢查,並設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七)做好風險防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資助風險防範工作,在辦理學生資助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學生費用,不允許辦人情事和熟人事,切實做好及時受理時限告知工作,資助資金髮放不得無故拖延時間。
(八)加大宣傳力度。各成員單位、普通高中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大學新生入學各項資助活動的宣傳,要通過公示欄、公告欄、網路、微玉屏、教育網、電視台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鄉鎮扶貧辦、駐村幹部、村(居)支兩委要讓資助政策家喻戶曉。
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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