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典故,寓意,獻鳩放生文化背景,
典故
大年初一這天,邯鄲地方的老百姓能夠破例地紛紛擁進趙簡子的府第,他們都是來向趙簡子進獻斑鳩,好讓趙簡子放生的。趙簡子非常高興,對他們一個個都發給很優厚的賞賜。初一這天,從早到晚進獻斑鳩的人絡繹不絕。
趙簡子的門客在一旁站了很久,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趙簡子回答說:“大年初一放生,表示我對生靈的愛護,有仁慈之心嘛!”門客接著說:“您對生靈有如此的仁慈之心,這是難得的。不知大人您想到過沒有:如果全國的老百姓知道大人您要拿斑鳩去放生,從而對斑鳩爭先恐後地你追我捕,其結果被打死打傷的斑鳩一定是很多很多啊!您如果真的要放生,想救斑鳩一命,不如下道命令,禁止捕捉。像現在,您獎勵老百姓捕捉這許多的斑鳩送給您,您再放生,那么大人您對斑鳩的仁慈確實還不能抵償您對它們人為地造成的災禍哩!”
寓意
獻鳩放生文化背景
中國漢地的放生活動古已有之。狹義單指人命;廣義則指一切人命與禽獸。《列子·說符篇》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善!’”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中國漢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說法,甚至已出現了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情況。
不忍是很多人的常情, 放生作為零星的事件, 在古代各大文明區應該都有。略略讀查幾本經典, 就發現 “放生” 於先秦中土, 並非僅是罕見個例, 而是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 “放生” 高級動物則是一種亞文化、 仁道式理想文化; 《呂氏春秋》 那種純屬實用目的、 不非時殺的不殺幼鳥, 並非仁者提倡的行為。
1、 西周祭神以陶俑代替活人, 相對於商代的習慣, 就是對一批人犧的制度性放生。 西周時代人文精神的勃興是東周時期人文精神發展和仁及 (高級 ) 生命論的重要前提。
2、 《論語》 里孔子云 “始作俑者, 其無後乎!” , 相對於陶俑制, 推進了不忍和推愛。
3、 《孔子家語》 “五帝德” 章雲 “仁厚及於鳥獸昆蟲” , “困誓”章雲鳥獸避不義之人。清儒多以此書為偽作。 但偽作論只是猜測, 沒有實據, 故難成立。而且, 1973 年河北八角廊西漢墓所出 《儒家者言》 , 與 《孔子家語》 大致相同, 可謂其不同版本, 今人多信 《家語》 不偽。
4、 春秋時期, 晏子認為, 大仁愛應該推及 (部分 ) 禽獸。
《晏子春秋》 雜上第九章云: “景公探雀鷇, 鷇弱, 反之。 晏子聞之, 不待時而入見景公…再拜而賀曰… ‘君探雀鷇, 鷇弱反之, 是長幼也。 吾君仁愛, 曾禽獸之加焉, 而況於人乎! 此聖王之道也。’ ” 西漢劉向的 《說苑》 也有這個故事。鷇為初生之小鳥。
景公是性情中人, 因鷇弱而非鷇小而返之, 是出於不忍之心而非出於實用目的。晏子的順勢引導, 也表現了春秋時期賢人的看法: 聖王之道的仁愛, 應該推及 (部分 ) 禽獸。
而景公的整體為政如何呢?酷刑廣泛、 酷稅禍民、 暴虐人民。 孔子所謂 “苛政猛於虎” 講的就是齊景公。 雖有晏子的緩和,但沒有完全改變其暴政性, 以致景公死後不幾年, 姜齊就亡于田氏。 周革殷命後, 最大的變國事件就是田氏革姜。 齊景公為政接近於桀紂, 實乃亡國之君。
可見, “放生” 來自佛教論, 把先秦中土人們的道德水平整體地降低到桀紂層次, 完全違反中華文明的實際情況。
5、 齊宣王對牛的放生事例
據 《孟子 · 梁惠王上》 第七章: 王坐於堂上, 有牽牛而過堂下者, 王見之, 曰: “牛何之?” 對曰: “將以釁鐘。” 王曰: “舍之。吾不忍其觳觫, 若無罪而就死地。 ” 對曰: “然則廢釁鐘與? ” 曰: “何可廢也?以羊易之。” 觳觫即驚恐發抖。
這裡, 齊宣王對牛, 就是放生。 他後來解釋道, 不是愛財, 是出於不忍。 站在齊國這個大國的君主的位置看, 單論財力, 王室的宗教活動可以不在乎幾頭牛: 故宣王之釋可信。
或曰: 齊宣王以羊易牛, 博愛不夠。 不錯。 因此, 孟子在肯定宣王仁心的同時, 也委婉地批評了他以小易大。
其實,先秦仁愛一般都是推愛、 等差之愛 (墨家的博愛也非泛愛眾生) : 由親人推及無辜旁人; 由活人推及死人和俑人; 並把生命分出貴賤, 由最貴之人推及某些靈長類生命。這符合人的情感之邊際遞減性, 現代很多人同情螞蟻, 但一般不同情蚊子。 齊宣王以羊易牛, 因為在貴賤台階上, 牛貴於羊; 論推愛, 貴者優先。
6、 孟子的 “君子遠庖廚” 論
《梁惠王上》 孟子對齊宣王曰: “君子之於禽獸也, 見其牛,不忍見其死; 聞其聲, 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並雲“恩足以及禽獸” 、 “推恩足以保四海” 。
7、 “大德曰生” 是先秦的流行思想
大德曰生, 論完整關係, 不僅有天地對萬物的生育, 還有人對人、 人對其它生命的生育和保護。
可見, 在先秦, 放生, 在齊景公 (消極放生 ) 、 齊宣王 (半積極放生 ) 那裡都有個例; 而且, 是出於純粹德心而非功利; 而且, 行為是被讚頌的, 旁邊有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 孟子的 “君子遠庖廚” 論, 幾乎接近佛教的泛愛眾生, 只能作為小眾的自律理想。
佛家的博愛廣度, 儒墨不及; 但儒墨 (晏子可謂墨家之祖)的道德深度, 佛家不及: 佛家的博愛, 似為道德之極, 但佛教倡不殺生多是為免惡報、 積善多是為得償, 有功利性; 捨身伺虎只是難以複製的傳說或誤傳; 佛家還是有我的, 人的需要之本性決定了佛家博愛的上限, 沒有看到以辛勤勞動來飼養眾生的佛說及 “墨佛” 流派, 相反是靠施捨養己, 以他人為工具, 也有自私: 大眾化宗教的後面是功利。 另外, 至少中土佛教的放生是兼顧功利和靈長, 如放生對象是自然生長的龜、 蛇、 魚, 而非家養的豬、 鴨。儒墨作為入世學派, 異於佛家的出世性, 不可能實行廣泛的放生, 那樣一來, 生產難繼、 且需安置遊牧人群, 人群必惡 (生存壓力內卷化 ) ; 但放生據次位時, 有補益, 故讚頌。可見, 中土的放生有不同類型; 若論文化倡導, 道德層次高於天竺的放生。
《列子》 所載趙簡子對鳩的放生, 正符合正常的推愛範圍。據《周禮》 卷三十, “獻鳩以養國老” , 當時的鳩乃貴重動物, 且靈性高, 故屬於放生範圍, 異於雞鴨螞蟻。而且他的放生是為示恩,乃功利, 低於孔、 晏所倡, 低於景、 宣所行, 實屬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