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工作要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做好2015年獸醫工作,我部制定了《2015年獸醫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工作成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獸醫工作要點
  • 頒布部門:農業部
  • 文號:農辦醫[2015]1號
要點來源,要點內容,

要點來源

2015年,全國獸醫系統的重點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1號檔案、農業部1號檔案要求,緊緊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任務,最佳化體制機制,加強法治建設,切實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貢獻。

要點內容

一、嚴格依法行政
(一)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立法研究,推動獸醫法律法規制訂與完善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加快推進獸醫綜合執法。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資格考核管理,有序開展官方獸醫資格覆核。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問題發生。貫徹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推行動物檢疫痕跡化管理,嚴格跨省調運動物檢疫監管。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出售、販賣病死畜禽,轉讓、偽造或者變造檢疫證明、檢疫標誌、畜禽標識,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以及制售假劣獸藥、違規使用標籤說明書,未經批准採集重大動物疫病病料、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獸醫體系能力建設
(二)推進信息化建設。實施《獸醫衛生信息化技術規範代碼規範(試行)》等4個技術規範(農辦醫〔2014〕61號)。推動建立獸醫衛生信息平台和資源共享機制,促進各環節監管信息互聯互通,提高動物疫情監測預警、應急指揮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用生物製品監管、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領域和環節的信息採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逐步形成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追溯監管信息體系。
(三)完善實驗室網路體系。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大區域內各級獸醫實驗室建設力度,提升軟硬體水平。集成、整合、最佳化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完善國家參考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大專院校以及大中型企業獸醫實驗室網路體系,推動形成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獸醫科研、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網路。
(四)加強獸醫隊伍管理。加強官方獸醫培訓,強化鄉村獸醫登記、培訓和從業管理,做好2015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工作。整合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動物診療機構、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行業協會等方面資源,推動構建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的新型獸醫服務體系。
(五)提升風險控制能力。圍繞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加強區域化管理,推進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探索實施風險管理措施,嚴格限制活體動物從高風險區向低風險區移動,防止動物疫情傳播擴散。
三、強化動物疫病防治
(六)加大優先防治病種防控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實施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科學開展病原學監測,嚴格疫情報告和舉報核查,全面掌握轄區內重點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加快推進馬鼻疽馬傳貧消滅工作。大力強化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優先病種防治,繼續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切實做好免疫效果評價。繼續推動種源正向監測淨化。統籌做好生豬腹瀉等常見多發病防控。
(七)加強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人畜同步、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布病防控工作。開展《全國預防控制血吸蟲病中長期規劃綱要(2004-2015年)》《防治包蟲病行動計畫(2010-2015年)》終期評估,推進血吸蟲病、包蟲病達標驗收工作,切實鞏固和擴大防治成果。指導做好奶牛結核病監測淨化工作。
(八)防範外來動物疫病。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測制度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非洲豬瘟、瘋牛病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監測預警,做好技術儲備,推進跨境動物疫病聯防聯控,促進外來動物疫病防控關口外移。
四、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建設
(九)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加快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機制建設。制定實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細則,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宣傳月活動,嚴格按照標準申報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
五、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發展
(十)推進市縣兩級屠宰監管職責調整。積極與機構編制等部門溝通協調,加快推進市、縣兩級職責調整,注重職責交接質量,儘快形成上下貫通的屠宰監管體系。
(十一)加強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加強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嚴格落實屠宰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屠宰證章標誌管理,健全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制度,組織做好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建立統計信息員隊伍,進一步完善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制度,最佳化統計樣本,及時報送統計信息。及時研究屠宰產業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預警預判處置行業記憶體在的各種風險。
六、強化獸醫藥品和獸醫生物製品監管
(十二)加強獸藥和獸用生物製品質量監管。做好獸用疫苗生產、供應以及質量監管工作,完善飛行檢查、監督抽檢、批簽發等監管措施,創新抽樣機制,擴大經營、使用環節抽樣比例。繼續實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畫》,強化檢打聯動,嚴厲打擊假劣獸藥。貫徹實施從重處罰公告,從重處罰獸藥違法行為,及時上報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繼續實施獸藥產品標籤說明書規範行動,加大違規標籤說明書查處力度。完善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實施獸藥產品追溯管理。
(十三)規範獸藥使用管理。貫徹《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畫》,開展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規範獸藥經營使用行為。
七、加強獸醫衛生宣傳
(十四)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建立獸醫衛生宣傳聯絡員制度和信息溝通機制。搭建現代化宣傳平台,利用各種渠道加強獸醫衛生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日常宣傳。強化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民眾對重大動物疫病、重點人畜共患病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關切,掌握話語主動權,努力為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營造更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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