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勝方式

獲勝方式,跆拳道比賽規則之一。獲勝方式有:擊倒,主裁判終止比賽,比分優勢,棄權,失去資格和主裁判判罰對手犯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獲勝方式
  • 性質:跆拳道比賽規則
中國跆拳道協會《跆拳道競賽規則及解釋(競技)》
第十六條 獲勝方式
裁判員等技術官員依據本規則對比賽勝負進行判定。獲勝方式包括以下8種:
一、擊倒勝(KO勝)
二、主裁判員終止比賽勝(RSC勝)
三、比分勝(PTF勝)
四、分差勝(PTG勝)
五、優勢判定勝(SUP勝)
六、棄權勝(WDR勝)
七、失去資格勝(DSQ勝)
八、主裁判員判罰犯規勝(PUN勝)
(解釋1)技術官員包括:競賽監督委員、技術代表、仲裁委員和裁判員等。
(解釋2)擊倒勝:當一方運動員被合法技術擊倒,讀秒至“8”時仍不能示意可以繼續比賽,主裁判員繼續讀秒至“10”後,停止比賽,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解釋3)雙方運動員在比賽第二局結束時或者第三局進行中,比分差距為12分時,主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宣布比賽結果。
(解釋4)主裁判員終止比賽勝:如果主裁判員或者賽事組委會醫生確定運動員無法繼續比賽,即使1分鐘恢復期已過,或者該名運動員不顧主裁判員命令仍想繼續比賽,主裁判員應宣布比賽停止,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解釋5)棄權勝:1、一方運動員在比賽中因受傷或其它原因棄權,另一方運動員獲勝。參賽運動員不得在比賽中無故棄權;2、一方運動員在休息時間到後不繼續比賽或不服從命令開始比賽,另一方運動員獲勝;3、教練員向比賽場地扔毛巾示意自己的運動員棄權,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解釋6)失去資格勝:一方運動員稱重不合格或比賽前失去運動員身份,另一方運動員獲勝。根據失去資格原因不同,處理方式如下:1、運動員沒有通過或者沒有參加抽籤後的稱重:抽籤表上將會反映運動員稱重失格,並通報所有技術官員和相關人員。該場比賽將不選派裁判員,對方運動員不用上場比賽。2、運動員通過稱重但是檢錄未到:選派裁判員和對方運動員應等待在場上指定位置,直到主裁判員宣布對方運動員獲勝。
(解釋7)主裁判員判罰犯規勝:當一方運動員得到“警告”和“扣分”累計4分時,或者當本規則第14條第6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另一方運動員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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