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費用定額

獨立費用定額是指計取各項獨立費用的標準。主要由計費基礎和費率兩部分組成。獨立費用的現行計費基礎主要有三種:(1)預算成本,主要適用於利潤性質的獨立費用,如法定利潤和技術裝備費等; (2)直接費; (3)人工費。後兩種計費基礎,主要適用於成本性質的獨立費用,如臨時設施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流動施工津貼等。包工包料建築工程的成本性獨立費用,以直接費為計費基礎; 安裝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建築工程的成本性獨立費用,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

獨立費用的現行費率,按不同類型的工程、不同所有制與不同企業級別的建築安裝企業和不同的獨立費用分別制訂。例如,國營安裝企業承建的設備安裝工程的勞保支出,按人工費的20%計取。人工費系計費基礎,20%為費率。獨立費用的取費標準,由國家或其授權機關,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開支標準和統計,會計有關數據,結合抽樣企業的實際開支情況,根據“合理、平均”的原則測算確定。獨立費用的取費標準,主要有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增加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流動施工津貼、勞保支出、技術裝備費、法定利潤和遠征工程增加費,施工機構遷移費等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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