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權項又稱“主權項”。無需用其他權利要求來確定其範圍和含義的完整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在專利申請中,如只有一個權利要求,即是獨立權利要求。但如果兩個權利要求是相關的,符合單一發明構思的要求,不從屬於其他權利要求也稱為獨立權利要求,可包括在一項專利申請中。例如,切削機和切削所使用的特殊刀具即屬這種情況。
確立常設機構真實營業所得的一項原則。即儘管按法律地位,常設機構與國外總機構是同一法人,其資金由總機構撥給,其經營由總機構指揮,利潤由總機構分配,並由總機構將國外常設機構的所得併入總所得向總機構居住國納稅,但為了維護收入來源國的財稅利益,收入來源國將常設機構視為獨立的納稅實體,令其獨立梭算,把通過常設機構營業活動所得的一切利潤都視為常設機構的營業所得,從而進行從源徵稅,以實現對常設機構的稅收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