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創性

獨創性

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襲性)和差異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在表現形式上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從而視為一部新產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創性
  • 外文名:unique
  • 要求:必須是單獨創作
  • 表現形式:存在差異,具有獨創性
概述,表現形式,基本要求,

概述

所謂獨創性並不意味著作品必須是一個人單獨創作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作品,由於不是對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也同樣具有獨創性。

表現形式

獨創性是僅就作品的表現形式而言的,而不涉及作品中包含或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
一部科學論著儘管使用了一部已有作品的思想、信息和創作技法,但只要沒有對已有作品藉以表達這種思想和信息的結構和語言進行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與已有作品存在差異,就具有獨創性。當然,這並不是說,一部作品中使用已有作品的思想和信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涉及道德規範或其他法律規範。
獨創性也並不限於原始作品。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演繹作品,儘管不是絕對的獨立構思的產物,但仍然是經過一定的創作活動產生的,而不是對改編、翻譯、注釋、編輯或整理同一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另一部演繹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因而也具有獨創性。

基本要求

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與專利制度中發明的新穎性要求不同。發明的新穎性要求意味著發明必須是首創的,前所未有的。作品的獨創性要求僅意味著作品是非抄襲的和有差異的即可,即使表現形式與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無妨。例如,兩個人在同一位置、同一時間拍攝同一景物而產生的兩張相似的照片,由於並不是相互翻拍的產物,因而都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分別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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