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猥瑣兒童
- 適用領域:法律、犯罪
- 所屬學科:法學
對未成熟少年的性騷擾,即使在對象不明了意圖和沒有違抗乃至順從的情況下,也可視為猥褻。猥褻行為的判斷同社會習俗關係很大。性行為的道德標準與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會的性文化主流決定。嚴重的猥褻行為構成猥褻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