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室負責人職數1名。
主要職責
編制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定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
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負責核查和災情的發布,組織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
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救災扶貧周轉金的發放、回收和管理;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負責全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工作;
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指導城鎮居委會建設;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
承辦村(居)以下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的申報工作,負責城區街道、路、巷地名的命名、更名的申報工作,組織區內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
負責五保戶供養和農村福利院建設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和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殘疾人聯合會的歸口管理工作;主管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
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
主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組織指導發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全區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移民後期扶持及管理工作;
負責民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管理和使用;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