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雜文

【狹義雜文】指雜文這種具體的體裁。1933年,瞿秋白提出了權威性的觀點:“魯迅的雜感其實是一種‘社會論文’——戰鬥的‘阜利通’(feuilleton)……雜感這種文體,將要因為魯迅而變成文藝性的論文(阜利通——feuilleton)的代名詞。”(《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他把雜文作為一種文體來論述,這比較具體。但把雜文劃歸論文範疇,實際上縮小了雜文的範圍,有以偏概全之弊。不承認雜文是文學的品種,不大符合客觀實際。過去有些高校的寫作教材,認為雜文是散文中的一種——議論性散文,把雜文劃歸文學範疇,這是一種突破。當代更有不少論著提出:雜文已成為一種獨立的文體,不應作為別種體裁的附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