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民俗

狩獵民俗,伴隨人類狩獵活動而形成的一系列習俗慣制。屬於物質民俗範疇,為生產民俗的一部分。存在於古今中外與狩獵有關的活動中。狩獵活動出現於舊石器時代早期。據考古發現,200萬年前的非洲能人已能成功地進行狩獵。在長期狩獵實踐中,相關的民俗逐漸產生,內容涉及狩獵工具、狩獵方法、獵獲對象、獵物分配、狩獵諱俗和狩獵祭祀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狩獵民俗
  • 類型:伴隨人類狩獵活動而形成的一系列習俗慣制
狩獵工具,狩獵方法,獵取對象,獵物分配,狩獵諱俗,祭神獻獲,

狩獵工具

人類最初以經過簡單加工的木棒和石塊狩獵。舊石器時代晚期出現投槍和弓箭。在歐洲馬格德林文化的洞穴壁畫中,可看到動物身上刺有類似矛的投擲器尖頭;中國山西峙峪文化遺址中,發現有距今約2.8萬年的石鏃(箭頭)。隨著金屬的出現,又有了銅鏃和鐵鏃。為有效殺傷動物,人們還把箭頭或矛頭塗上毒藥。鐵器使用後,出現規格不一的獵刀,既可做獵手的防身武器,又可用以處理獵物。近代開始使用槍枝,如火繩槍、火鐮槍、現代步槍、雙筒獵槍等。其中俄羅斯的圖拉МЦ獵槍具有高超的技術性能。此外,常用的工具還有飛石索、套索、夾子,以及陷阱等,人們也喜歡借獵鷹、獵犬幫助狩獵。

狩獵方法

一般分為個人狩獵和集體狩獵(圍獵)。個人狩獵在父系氏族社會以至更早的階段就已出現,作為集體狩獵的補充,隨著狩獵工具的改進而發展起來,一般是獵具好和技術高的獵手的狩獵方式。集體狩獵是早期一種有組織、集體協作的狩獵活動。在工具比較原始的情況下,是一種有效的狩獵方式。北美印第安人進行集體圍獵時,獵手們在盆地里聚集野牛,把它們驅趕至懸崖邊,逼其跳崖死亡,然後屠宰,分肉儲存以供食用。
中國古代的圍獵具有濃厚的軍事性質,周制於四時都要組織大規模的射獵習武活動,“春獵為蒐,夏獵為苗,秋獵為獮,冬獵為狩”(《爾雅·釋天》)。12世紀末,成吉思汗的蒙古部和王罕的克烈部曾聯合進行大規模的圍獵。元朝建立後,元世祖忽必烈及其繼承者的圍獵活動十分頻繁。圍獵時間一般在初冬。圍獵的組織非常嚴格,參加圍獵的人必須聽從指揮,集體行動。圍獵分出獵、圍圈、行獵、收場、分配5個階段,人數少則一百多人,多則上萬人。不同的獵物有不同的獵取方法,如獵狐時人不需多,但要高手;獵虎要有一定的陣勢,獵手都必須是騎射能手。此外,一些民族還擅長模仿鳥獸的聲音進行誘捕。為此,不少民族發明了鹿笛、鹿哨、犴哨、雞哨等動物擬聲器。

獵取對象

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狩獵對象因自然環境和動物種類的差異而不同。中國蒙古族主要獵取黃羊、狐狸、狼、野豬、貂、鹿、熊、虎等,藏族主要獵獲野氂牛、羚羊、岩羊、野山羊、野驢和鹿,雲南怒族經常獵獲的有野牛、野豬、鹿、麂、岩羊和山雞等。美洲古印第安人的獵取物有猛獁象、野牛、野馬和貘,澳大利亞3.2萬~2.5萬年前蒙戈湖地區的居民則以袋鼠、袋熊、山貓等為狩獵對象。

獵物分配

對於獵物的分配,各狩獵民族都有約定俗成的規定。如中國黎族素有集體狩獵風俗,獵獲的野物按照古老習俗分配,獸頭分給“俄巴”(帶犬人),獸腿分給獵手,獸頸分給引狗入山的人,其餘獸肉平均分配。土家族上山圍獵,所獲獵物按“見者有份”的原則進行分配。錫伯族認為,獵物是大自然賜予大家的,不屬於哪一個人,不能獨用。
因此,他們不論獵取多少野味,都是參加者平均分配;過路人如果遇到分獵物,也可分得一份。不過,作為獎勵,獵物的頭和蹄子必須分給首先命中者。

狩獵諱俗

根據人類學家的記載,在一些以狩獵為生的民族(如印第安人、因紐特人)中,存在著對獵取對象的敬畏。因此在部分狩獵民族中有狩獵活動的諱俗。這些民族認為,要取得狩獵成功,就需要對狩獵者的行為加以制約。如中國東北的鄂溫克族認為熊是神,忌說獵熊,而是說“去做客”。不說熊被打死,而說“睡了”,並且一再說“是別人打死你的”。吃熊肉時要邊吃邊學烏鴉叫,表示“是烏鴉吃你的肉,不是我們吃”。
蒙古族獵到虎後,要讓殺死虎的人跪在虎面前懺悔,並打四十大棒,打時在背上鋪厚鞍韉,使他既挨打又不受苦,然後重賞。西藏門巴族在狩獵活動中有行為禁忌和物禁忌,僅行為禁忌就有十幾種。門巴族認為,狩獵中禁忌習俗的作用是獲取神靈賦予的神秘力量,獵人有了這種神秘力量,狩獵就能取得成功。鄂倫春族對猛獸不直稱其名,對熊要稱“老爺子”,對老虎則稱“獸王”。

祭神獻獲

一些狩獵民族在狩獵前要祭神,結束後要向神舉行獻獲儀式。關於中國古代獻獲時所祭之神,舊說不一。《禮記·月令》中說,“天子執弓挾矢以獵,命主祠祭禽於四方”,即祭四方神。後來狩獵者供奉的神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為獵神,另一類為各種山神(見狩獵祭)。
祭祀活動都是狩獵前求神保佑多獲獵物,獵手平安回歸,獲取獵物後向神獻祭,感謝神佑。據傳說,白族的獵神叫能庫,是山神的三個妻子,分別叫上洞梅神、中洞梅神、下洞梅神。獵人出獵或獵歸,都要祭獵神並念祭文。如獲獵物後的祭文為請求能庫接受供品,保佑打獵時順利,不要碰到危險,能打到更多更大的獵物,並表示要以殺雞來祭獻。除上述狩獵民俗外,狩獵作為一種休閒或運動方式,本身也是一項文化傳統和習俗。據記載,早在羅馬人統治英格蘭時期,狩獵便成為上層社會的一項休閒方式。對於18世紀的英國貴族來說,身穿猩紅的獵裝,頭戴黑氈帽,騎著駿馬,以獵犬引路,追逐獵物,是一種地位的象徵和財富的證明。在現代社會,狩獵已從人類獲取食物的方式脫胎換骨,成為一種運動方式。狩獵被認為是有利於身心健康的運動,以其高雅、清新、自然、健康的特點,深受世界各國高層和商界人士、社會名流及普通百姓的喜愛。但現今世界各國已將狩獵視為與動物保護相違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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