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同質觀(homogeneous view of offender)是指認為犯罪人的遺傳、生理、心理等方面均與守法者相同的一種犯罪學觀點。與“犯罪人異質觀”相對。犯罪學研究者在批評龍勃羅梭的犯罪人與正常人在遺傳學和解剖學方面具有本質不同的觀點的同時,走向另一個極端,認為正常人與犯罪人都存在侵害他人利益以滿足自己欲望的犯罪心理傾向。兩者之間只有傾向程度的不同,並不存在質的區別。在情境誘惑下,“好人”也會犯罪。
英國的梅斯在所著《我們是否都是犯罪者》(1976)中認為,犯罪人的心理和社會關係均處於“常態”,與一般人是“同質”的。日本學者平尾靖在所著《違法犯罪的心理》中進一步認為,任何優秀的人物都存在犯罪傾向,個體變成犯罪人的過程的性質,與未越軌的個體的正直行為過程基本相同。主張犯罪行為與正常行為具有相同的機制,個體的行為傾向很大程度上為情境所左右。這種觀點有一定的科學性,但未看到犯罪人與正常人在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心理的社會化水平、個性的反社會傾向等方面所存在的明顯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