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人生觀是指犯罪人對於人的生存價值和意義的看法。人生觀受世界觀決定。犯罪人的人生觀是犯罪心理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對其他成份有支配和調節作用,具有消極、錯誤和利己的特徵。錯誤的人生觀可以導致一個人違法犯罪。犯罪人在犯罪活動中又會強化其錯誤、反動的人生觀,使其犯罪越加自覺。受人生觀的支配和調節,犯罪人的許多觀念都呈現出與社會現實、人際交往、倫理道德的不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犯罪人人生觀
- 類型:勞改學術語
主要表現在:(1)自私性。一切以自我為中心,以自我的滿足、快樂為原則,絲毫不顧及他人。(2)消極性。以消極、腐朽甚至反動的態度對待社會現實,反社會傾向嚴重。(3)庸俗性。以及時行樂為主導,不擇手段地得快活且快活的滿足私慾。(4)狹隘性。目光短淺,不做長遠打算,“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無酒再去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