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為縣農業局

犍為縣農業局機關共設辦公室、財務室、經管股、科教股、執法股、農產品質量辦等6個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犍為縣農業局
  • 所屬地區:犍為縣
  • 管理範圍:農業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下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制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負責引導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負責糧油作物及經濟作物生產管理,指導災後生產恢復;負責指導茶葉、蔬菜、水果、中藥材、蠶桑等主要經濟作物的產業化經營,生產技術措施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農產品質量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參與制定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提出主要農產品市場準入建議。
(四)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草鼠害的預測預報和防治;負責組織、監督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五)負責指導優勢特色效益農業發展、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負責組織農產品市場展銷;指導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發展;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
(六)負責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農技人員業務指導,會同鄉鎮考核農技人員業務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七)負責農業行政執法,擬訂有關農技推廣、種子、植檢、農藥、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民負擔、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法律、法規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食用菌種、蠶種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查處農資違法行為,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農資經營行為,負責農業(農機)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仲裁。
(八)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負責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依法加強耕地質量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
(十一)負責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業機械安全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農民科技教育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組織實施農業中等職業教育;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三)負責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信息的預測;負責農作物救災種子儲備;參與組織實施種糧農民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四)負責南亞熱帶農作物生產項目申報、管理工作;指導農場經濟體制改革。
(十五)負責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指導涉農社團組織有關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胡 平: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抓黨風廉政建設、項目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室。
馮 軍: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分管植保站、多經站,協助局長、黨組書記抓好局行政、黨組日常工作和機關內設股(室)、農技推廣中心、良種場、農能辦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效能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及黨群工作。
陳順明: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經管股、農技站、土肥站、科教股、農廣校、農情站、農產品質量安全、移民工作。

下設機構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植保站、土肥站、農技站、多經站、種管站、種監站、農情站、執法大隊、農廣校、綠色食品辦)、良種場和農能辦三個局直屬事業單位

地理位置

地址:漱玉路190號
犍為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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