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除名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tè chú mínɡ,是指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除名
- 拼音:tè chú mínɡ
- 釋義: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
- 出處:《唐律·名例三·除名者》
解釋,出處,
解釋
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唐律除名者六年後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後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宋沿唐制。
出處
《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敘法同免官例。”
《宋史·刑法志二》:“熙寧二年,內殿崇班鄭從易母、兄俱亡於嶺外,歲餘方知,請行服。神宗曰:‘父母在遠,當朝夕為念。經時無安否之問,以至逾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