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除名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是tè chú mínɡ,是指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除名
- 拼音:tè chú mínɡ
- 釋義: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
- 出處:《唐律·名例三·除名者》
釋義及出處:
唐 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
唐 律除名者六年後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後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 宋 沿 唐 制。
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敘法同免官例。”
宋史·刑法志二》:“ 熙寧 二年,內殿崇班 鄭從易 母、兄俱亡於 嶺 外,歲餘方知,請行服。 神宗 曰:‘父母在遠,當朝夕為念。經時無安否之問,以至逾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