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質說是一種人格理論。認為人格由許多特質要素構成,特質是構成人格的最小單位,使一個人的行動具有一貫傾向性,如開朗的、好發脾氣的等等。各人之間只有量的差別,沒有質的不同,正是量的不同使每個人具有不同的人格。創 1532 始人為美國心理學家 G.W.奧爾波特,他認為,人格的各種特質都可分為普通特質和特有特質。前者是在一定社會文化形態下,人所共有的; 後者為個人所有,能表現出真正的個人傾向。美國心理學家 R.B.卡特爾運用因素分析的技術進行研究,認為人格具有 5 個特質階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質說
- 創始人:美國心理學家 G.W.奧爾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