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按特蘭托公會議的決定而制訂的信仰綱要。1564年1月由羅馬教皇庇護四世批准,故又有《庇護四世信條》之稱。全文共十二條,確認教皇有權決定宗教事務,重申《尼西亞信經》的基本信條,肯定天主教的基本教義和聖禮制度,譴責馬丁·路德“因信稱義”的神學觀點和對聖禮的不同主張。還有一些為整肅天主教會而作出的決定。該信綱是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以前最重要的文獻之一。因亦為原新教信徒皈依天主教時必須宣認的內容,故又有《皈依者的信條》之稱。
特蘭托會議信綱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信息欄、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天主教會按特蘭托公會議的決定而制訂的信仰綱要...
特蘭托宗教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1545年—1563年間天主教在義大利特蘭托舉行的宗教會議。歷時十八年之久,時斷時續。目的是反對宗教改革運動,維護天主教的...
特倫托會議(又譯脫利騰會議、特倫多會議、特倫特會議或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會議的結果最終頒布為天特會議信綱(Professio fidei tridentina,又譯脫利騰信德...
會議於1563年閉幕,次年庇護髮出通諭,批准這次會議的決議,隨即又公布《特蘭托會議信綱》,命全體主教一體遵照。但舊教國家中只有義大利、葡萄牙、波蘭接受了會議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