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專管員

特級專管員指的是按照財政部頒布的 《稅務專管員職稱暫行規定》評定的稅務專管員的最高一級業務技術職稱。特級專管員的具體業務水平標準是: (1) 具有較高的經濟、財政、稅收理論基礎知識; (2) 精通稅收政策、法令和制度,並能正確貫徹執行;(3) 通曉稅收業務和企業財務會計、經濟核算知識,能解決複雜的業務技術問題;(4) 有豐富的稅收工作經驗,工作成績顯著,為民眾所公認; (5) 高等財經院校畢業或具有同等的水平,並從事稅收工作在十五年以上。

特級專管員的工作職權是: (1)參與所在市、縣稅務部門對重大稅收政策業務問題的討論; (2) 參與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分析; (3) 參與開展稅利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4) 參與重大違章案件的審查和處理。特級稅務專管員的評定工作,隨著整個稅務專管員職稱評定工作的停止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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