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殊累犯
- 依據:刑法典
- 含義: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
- 學科:法學
概念,構成條件,區別,
概念
構成條件
(1)前罪與後罪都必須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這是構成特殊累犯的實質條件。
(3)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任何時間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都構成相應的特殊累犯。換句話說,構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後兩罪相距時間長短的限制。
區別
特殊累犯與一般累犯的區別
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後罪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就不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