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士良(公元150年至225年),是一位長老,亦是北非學派的一位教師。早年,他受斯多亞主義的薰陶。然後,他深受愛任紐著作的影響。他很強調傳統為教會的權威。他指出使徒的諸教會承受了使徒的教訓。並指那繼承之監督持有可靠之傳統。很奇怪,他本人到晚年時,竟加入孟他努派。有些教會史的書記載說,特土良為一個法學家。但史可羅斯曼(注二)卻說,特土良不是法學家。無論如何,特土良在其著作里所用的措詞、論證法、各種法律上的見解,都與一個法學家所使用的一模一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士良
- 著作:特土良大部份都以拉丁文撰寫
- 出處:兩卷書被譯成英文
- 含義:含有特別的神學意義
著作,個性,特士良神學中之實際宗教特性,特土良實體論之原則,特土良與愛任紐之關係,貢獻,
著作
特土良大部份都以拉丁文撰寫。他有兩卷書被譯成英文。他的幾本著作含有特別的神學意義。又另有些寫作是實際的。
個性
特士良的個性,有各種不同的特性。他具有吸引人與令人反感的特性。他易於興奮。他喜好使用言過其實的話,並使用如火般的忿怒話。但他亦是一個很講理的人。他有實際的頭腦。他對哲學不感興趣。在他著作里,他常用那似非而或是的言論(即自相矛盾的言論)。他勇敢地宣揚教會積極的真理。例如他說:「在絕對順服之境地中,意志之贊同就是信心。」他又說:「信條愈不合理,就更有機會使信心發展信心原有的力量。」因此,特土良神學,就建立於權威與那似非而或是的信心上。然而,他又說,證明基督教真理須合乎基督教的理性。
特士良神學中之實際宗教特性
特土良反對俄利根與革利免的推理。他認為哲學為導致錯誤之路的路標。他強調信仰之標準是按照使徒的教訓,並強調須有聖潔的生活。在特土良的基督教中,這是一件很實際的特性。他稱柏拉圖為一個異端者。他說,雅典與耶路撒冷沒有共同關係。基督徒與異教徒亦無共通關係。他又說:「我們的教理來自所羅門的廊下,所羅門曾吩咐我們須用單純之心尋找耶和華。凡教導柏拉圖派的、斯多亞派的、辯證法的基督教的人,都應負其惡果的責任。」特土良常用這些話,諸如「願上帝賜與」,「若上帝肯」,「願上帝報答」,「願上帝在我們中間監察」。
特土良實體論之原則
特土良雖對哲學不感興越,但卻脫離不了哲學的思想。在他著作中亦有些哲學思想。這些著作顯示他曾受他早年所研究的斯多亞主義之影響。按他看來,凡有存在的都有形體,甚至連上帝的靈與人都有形體。他大部份的神學都根據在這種原則上,即沒有屬靈的事沒有共形體的。換言之,凡屬靈的事都有形體。實體論為他的根本原則。自然之實在、可見的世界、五官之可靠性、有形之體的意義,暨靈的實體等這些都是他思想的基礎。他以敏銳的眼光,從創造中看出上帝。並從創造的秩序上,看到上帝理性之運行。他愛好研究自然,要從自然界追溯創造主。並為著從靈魂里發現上帝存在的證據,就分析靈魂。這種實體論為特土良神學之基礎。他套用實體論反對諾斯底派。從這個出發點,他為上帝之實體伸辯、並為人類之合一、人類的歷史、人靈魂里罪之起源、啟示之歷史性、基督神人位格的真理、救贖的事實、身體的復活等事項辯護。
特土良與愛任紐之關係
特士良不像愛任紐那樣,以一種偉大的領導思想為基礎、寫出一部具有系統的神學。他贊同愛任紐的、有下列諸點:(1)救贖的教理,即救贖是籍著神人基督而來。(2)強調道成肉身的重要性。(3)採納新舊約聖經為真理的根源。以承認信仰之標準。不過,愛任紐全部的神學都以基督為中心之原則而構成。但特土良神學僅是討論各樣題目之綜合而已。愛任紐和特土良兩者都教導說,三位一體是僅為著啟示的目的而有的。特土良說,聖子在三位一體當中須要存在為一個個別的位格,是出乎創造世界的緣故。特土良亦有子置於次位於父的觀念。
貢獻
特土良所使用的字眼很有效用。最後,他妥善構成三位一體論及基督論之教理。
(1)特土良最先使用「三位一體」這個用詞。並與俄利根一同啟用本體與位格等名辭,以描述三位一體當中三個位格的關係。以後,亞他那修為三位一體觀念作準備的工作。可是,特土良亦不能避免置於次位說。
(2)特土良為要抵抗馬吉安派的幻影說暨諾斯底派,便先使用「基督之兩性」這個名辭,並描述兩性之間的關係。以後,這些名詞就列入迦克敦信經及亞他那修信經之內。例如:「各性含有其個別的屬性」,「不混雜,神性與人性是結合的。」為了反對幻影說,特土良強調基督是真正的人,具有一個理性人的魂與靈。基督在其位格中屬乎人之實體裡受苦。不過,由於人性與神性聯合的緣故,特土良就說「上帝受苦」,「上帝真正被釘十字架」。特土良對西方基督論之重要性,正同俄利根對東方基督論的重要性一樣。
(3)罪與恩典:特土良在某些方面,為一位開拓的神學家。他的思想多少成為西方教會的標準。他強調意志之自由。他說,甚至人在墮落之後,也能在善惡相對下任作選擇。基督之死為人類救恩的根基。他完全承認基督之死的重要性。他說,恩典是改變人心的一種創造原則。不過,他對恩典之描寫卻不符合奧古斯丁的體系。再者,特土良從義務之角度,衡量基督徒整個宗教的,道德的生活。他喜歡將人比喻為上帝的負債者。因此人需要滿足上帝。這是按照羅馬法律之原則。特土良寫道「人得罪了上帝,但卻有一種和好的方法。那就是人能使上帝滿足,而上帝亦喜歡接受那種滿足。」
(4)藉著洗禮,除去罪感與刑罰:人藉著悔改而受洗,可賺得救恩。按特土良看來,洗禮能賜予人成聖恩典之力量。成聖的能力是歸於水本身。藉著水,獲得聖靈。為要符合於其實體論的觀念,他認為聖靈是有形體的。若有人在洗禮後犯罪,還可以加以補償。補償的方法就是悔改。悔改須包括深切的憂傷、以認罪表示謙卑、嘆氣、號哭和禁食等。因此,人能贖自己的罪過、能滿足上帝、能為自己賺得赦罪。人藉著自我刑罰,便能脫離那永遠的刑罰。人付給上帝最有價值的滿足就是殉道。洗禮與悔改被認為持有拯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