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行政法

特別行政法

特別行政法指對特別的行政關係加以調整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公安、體育、教育、民政、衛生、交通、基建、海關和科技行政法) 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海關法》、《教育法》、《食品衛生法》等。

特別行政法只適用於特定領域,在其他領域不能適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別行政法
  • 外文名:Special Administrative Law
  • 性質:對特別關係加以調整的法律規範
  • 事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 特點:特定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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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概念

特別行政法一般行政法在各特別行政領域之具體化、個性化,離開了一般行政法,特別行政法亦將猶如“迷途的羔羊”。中國是一個法治傳統相對匱乏的國度,一般行政法理論在發展初期較多地依賴了“拿來主義”的路徑。經由這種引入和移植,我國一般行政法理論體系和制度得以建立並逐步完善,但相形之下,不僅有關特別行政法的理論研究缺乏,而且特別行政法的制度構建亦存在諸多缺憾,諸如與一般行政法相脫節、管制性色彩濃厚、人權保障機制欠缺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般行政法的效果,從而或多或少地與行政法治及其發展規律相悖。  一般行政法的理念及其制度,需要藉助本國特別行政法加以具體落實,而特別行政法的構建及其發展又需要一般行政法的指引,從理論和實踐的維度將二者有機統一協調,不僅有助於一般行政法特別行政法的共同繁榮和發展,而且將最終有利於行政法治乃至法治國家的形成及其發展。因而,行政法學之研究,在關注一般行政法的同時,亦不可忽略對特別行政法的探討。將一般行政法與特別行政法密切聯繫起來,努力促成二者間的良性互動,既是行政法學研究的題中之義,也是我國行政法學研究邁向縱深和拓展疆域的必由路徑之一。
特別行政法的研究有其獨特的意義。在理論上,一方面,可以概括、提煉出有穩固基礎的一般行政法,為一般行政法的研究提供大量鮮活生動的素材;另一方面,可以釐清特別行政法與一般行政法的關係,便於我們在二者的互動中尋求對行政法的正確解讀。在實踐上,則可以從中發現並解決特別行政法中的問題,有利於構建符合法治規律的特別行政法體系。

北京大學出版社圖書

作者:楊解君 (1963年生 湖北仙桃市人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中南政法學院 南京大學 現任東南大 )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
頁數:276
版次:
開本:16開
包裝:平裝
定價:22

內容提要

本書由特別行政法概論、特別行政組織法、區域行政法、區際行政法、經濟行政法、涉外行政法等部分構成。其主要特點在於:其一,體例安排不拘一格,靈活多樣。既有對特別行政法的概括性介紹和分析,也有對具體問題的專門探討;既關注特別行政法的特殊性、專業性,也關注特別行政法之間、特別行政法與一般行政法之間的複雜互動關係。其二,從理念、規範和實效等多個層面對特別行政法加以分析研究,特別是將大量的現實事例與理論分析相結合,試圖對特別行政法進行較為全面的認識。其三,與時俱進,將特別行政法與國家統一實踐、中國入世等重大事件相結合,在展現特別行政法的變遷及其發展方向的同時,亦力圖探討相關的現實問題,以體現特別行政法的時代特色。
本書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以“改革、創新發展”為主題的教育思想觀念大討論的成果薈萃,由博士生導師、校長吳漢東教授主編。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 特別行政法概論
第一節 特別行政法
一 行政的分類與特別行政
二 特別行政法
三 特別行政法的創製
第二節 特別行政法存在的問題及其實證
一 存在的問題
二 問題的癥結
三 問題的防治
第二章 特別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 特別行政組織法概述
一 特別行政組織法的解讀
二 特別行政組織法的發展
三 特別行政組織法的功能
第二節 特別行政組織法的若干問題
一 特別行政組織法存在的問題
二 特別行政主體
三 體制改革與政府職能部門的主體問題
四 被授權組織的主體資格問題
第三章 區域行政法
第一節 區域行政法界說
一 區域行政法問題的提出
二 區域行政法衝突
三 區域行政法
第二節 區域行政法的若干問題
一 區域行政管轄
二 區域行政衝突規範
三 區域行政協助
四 區域行政合作
第四章 區際行政法
第一節 區際行政法界說
一 區際間的行政法衝突
二 區際行政法
三 區際行政法的原則
第二節 區際行政法的若干問題
一 區際行政管轄
二 區際行政協助
三 區際行政司法協助
第五章 經濟行政法
第一節 經濟行政法概述
一 經濟行政法的提出及其闡釋
二 經濟行政法的現實與法制基礎
三 經濟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經濟行政法的若干問題
一 關於經濟行政權
二 關於經濟行政的內容
三 關於經濟規則行政
四 關於生態經濟行政
第六章 涉外行政法
……
附錄 行政法的新視點,當下中國的特別行政法
(主要參考書目 )

作者介紹

楊解君,1963年生,湖北仙桃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中南政法學院、南京大學,現任東南大學法律系教授,兼聘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從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和法理學的科研與教學。因其在專業領域的突出貢獻,1997年被評為江蘇省法學會先進個人,1998年入選南京大學中青年學術骨幹、江蘇省教委“青藍工程”人員。
楊解君楊解君
學術成果卓著,從業至今,已出版《秩序.權力與法律控制》、《行政救濟法——基本內容及評析》、《依法行政論綱》等著作20餘部;發表學術論文及評論、綜述百餘篇。其中,《關於行政法理論基礎若干觀點的評析》一文獲南京大學首屆人文社科一等獎,《依法行政的體認》獲南京市“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研討會論文一等獎,《行政執法疲軟論》獲中國行政管理雜誌社和光明日報理論部主辦的95中國行政管理科學論文二等獎,另有幾十篇論著被人大複印資料《憲法、行政法學》、《法理學、法史學》、《訴訟法學、司法制度》等刊物全文轉載。
近年來,致力於行政理論的實踐套用和推廣,任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學專家諮詢員、南京市地方稅務局首席法學專家、南京地區專家庫專家、江蘇省行政管理學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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