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特克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特克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特克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克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特克斯縣委綜合辦公樓(阿扎提街二環十區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和平衡縣直各部門主要行業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提出促進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及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執行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重大價格信息,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等。
(四)承擔經濟體制改革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對口援疆有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和重大政策的實施;推進全縣城鎮化建設。
(五)研究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目標政策及措施,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項目建設計畫和前期項目計畫;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安排縣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審批許可權內項目初步設計和招標方案;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招投標配套法規、綜合性政策;負責全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審核上報、審批專項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並實施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和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服務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監測國外資金利用和境外投資情況及全縣外債結構最佳化狀況;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國外貸款項目、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查利用重大內外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編制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消費、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社會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縣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協調生態建設、環保產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糧食流通、地方儲備糧油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編制糧油、食糖、食鹽等重要商品儲備、輪換和投放計畫;組織實施地方儲備糧油、食糖、食鹽等物資的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中央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自治區、自治州及縣政府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全縣地方儲備糧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輪換計畫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軍民融合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投資項目;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在儲備政策落實情況和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起草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訪受理、督辦落實、信息宣傳、財務管理、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民族團結、扶貧幫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督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重要事項。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負責中長期規劃的中期評估;負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督、檢查年度計畫執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承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全縣項目招投標活動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推進小城鎮建設改革試點和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對縣域內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及能源利用狀況進行執法監督檢查。負責援疆前方指揮組援疆項目的銜接協調和落實服務工作;協助配合前方指揮組編制調整年度計畫和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州援疆辦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的協調落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自治區州關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審議全縣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問題、重點工作安排和行動計畫;協調解決全縣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中涉及的重大事項和問題;統籌指導各部門、各鄉鎮場開展工作;督促檢查全縣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
2.價格管理科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研究提出地方性收費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和調整自治州授權管理的公益事業價格和相關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負責收費項目、標準的公示公告、統計報告、政策評估和“新疆收費管理信息網路系統”運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價格收費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和辦法;負責收費清理、整頓、減負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能源以及交通運輸、旅遊、房地產、城市供熱等領域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相關價格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自治州授權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收費許可證、物業服務收費審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運輸價格管理政策和相關措施;對縣管理許可權內能源價格進行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政策,貫徹落實重要農產品價格改革方案和調控措施;規範重要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價格行為;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水價管理辦法,研究提出水價政策和管理辦法;對許可權範圍內的水價工作進行管理。規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行為;組織開展價格監測分析,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建議和相關政策;負責價格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自治州、縣人民政府安排的農產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服務價格進行成本調查、核算、監審。
3.糧食物資儲備科
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中央、自治區、自治州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承擔中央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自治區、自治州及縣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負責食糖、食鹽等物資的儲備統計及日常管理,研究提出食糖、食鹽及救災物資的輪換建議;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提出地方儲備糧油總體布局、規模和收購、銷售、輪換計畫以及加強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的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牽頭負責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建議,指導糧食產業化相關工作;負責糧油加工行業管理及全社會糧油加工業的相關統計;負責糧食行業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所屬糧油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行業的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和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下轄項目管理辦公室、價格認定局2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和糧食行政執法大隊1個股級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7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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