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保限制措施

特保限制措施是指在遇到某類產品進口激增的情況時,進口國家或經濟體可以採取一些緊急的貿易限制措施。

典型案例
歐盟採取“特保”限制措施
歐盟委員會2006年4月6日公布了對中國紡織服裝類產品實施“特保”措施的方針,明確了歐盟啟動紡織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條件、相關程式和相應措施。
根據實施方針,歐盟將對從中國進口的各類紡織服裝類產品設立預警區,一旦進口數量進入預警區,歐盟委員會將會自行或應成員國政府要求進行調查,並與中國方面進行非正式磋商。
歐盟一旦決定採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將為一年,而且可延長。在有效期內,歐盟將對有關產品的進口進行數量限制。不過,根據有關規定,歐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實施。
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三類服裝採取特保限制措施
2005年5月1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美國紡織品協定執行委員會做出了對來自中國的棉製針織襯衫(338/339)、棉製褲子(347/348)、棉及化纖制內衣(352/652)等三種紡織品採取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的決定。根據美方特保限制程式規定,特保限制措施將從兩國政府正式磋商之日起實施。經向商務部了解,目前美政府尚未向我提出正式磋商請求,預計兩周內美方將與我政府正式磋商。請有關企業密切關注特保限制磋商動態,搶抓時機,合理安排相關產品生產、出運。
美國對中國進口輪胎採取特保限制措施
美國總統歐巴馬2009年09月11日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所有小轎車和輕型卡車輪胎實施為期三年的懲罰性關稅。
白宮發言人羅伯特·吉布斯說,對從中國進口輪胎實施的懲罰性關稅稅率第一年為35%,第二年為30%,第三年為25%。
此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建議對中國產輪胎徵收為期三年的懲罰性關稅,幅度分別為55%、45%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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