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市場巨觀調控

巨觀調控是政府的經濟職能,是政府對國民經濟所實施的總體管理。其目的在於求得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為微觀經濟運行提供良性的巨觀環境,最終達到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如果說市場調節是一隻“看不見的手”,那么政府的巨觀調控就是一隻“看得見的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要求將“看不見的手”與“看得見的手”有機地協調起來發揮作用,促使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物資市場巨觀調控是指各級政府對物資市場的總體運行所進行的調節和控制,以保證物資市場的穩定、協調發展。

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著眼於物資市場的總體運行,調整的對象諸如物資供求的總量及其結構,物資價格的總水平,市場的部局與結構,交易的規則和秩序等。

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是整個國民經濟巨觀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它必須服從國家總體發展戰略的要求,並應當努力協調好與國民經濟各部門、各行業、各相關市場的關係。

政府對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是建立在市場自身調節基礎上的,是對市場自身調節的補充。因此,這種巨觀調控的前提必須是對物資市場的運行狀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並能對市場的未來走向作出準確的預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資市場巨觀調控
  • 類別:巨觀調控
  • 類型:經濟
  • 內容:物資市場
內容,特徵,必要性,

內容

(一)確定物資需求和供給總量
確定物資需求和供給總量,是對物資市場進行巨觀調控的依據。幾乎所有的巨觀調控措施,都是通過影響物資需求和供給總量來實現的。所以,如果對物資需求和供給總量心中無數,不清楚是供過於求還是供不應求,或對二者相互矛盾的程度掌握不準,那么巨觀調控就會無從下手或調控不力。
(二)規定物資市場的發展目標、規模和速度
對物資市場進行巨觀調控,目的在於保證物資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避免大起大落,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協調運行。因此,必須為物資市場的發展規定明確的中長期發展目標。要實現發展目標,還必須對物資市場的發展規模、發展速度作出明確的規定。
(三)實現物資供求總量平衡和供求結構平衡
物資市場是生產資料商品交換的場所,對促進物資合理流動,實現物資資源的最優配置具有重要意義。物資資源配置的優劣,直接反映在物資供求總量和供求結構的平衡狀況之中。物資資源配置合理,則物資供求平衡;反之,物資供求不平衡,物資資源的配置就不可能合理。所以,實現物資供求總量和供求結構的平衡,是物資資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條件,也是物資市場巨觀調控的重要內容之一。

特徵

(一)主動性
巨觀調控的主體是政府,政府對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一方面是通過制定長期發展計畫來引導物資市場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是對市場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這兩方面都體現了巨觀調控的主動性。要充分發揮市場巨觀調控的主動性特徵,應該做到兩點:
1.制定的計畫必須既滿足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規劃,又反映物資市場本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因此,計畫的制定要以價值規律為基礎,充分利用經濟手段來實現目標,計畫期不宜過短,計畫本身不宜過細,否則採集信息的困難會使得計畫失去意義。
2.對市場的運行要進行跟蹤、監控,對經濟信號的變化要及時、準確地作出反應,發現問題的苗頭,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加以解決。
(二)全局性
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著眼於整個市場運行的事前、事中、事後調控,著眼於取得整體的良性發展和經濟效益,調控的對象主要是物資供求的總量和結構指標、物資價格的總水平、市場的結構與布局、交易的規則和秩序等。因此,調控的結果不可能使得每個市場參與者的利益都得到最大滿足,局部市場、局部企業的利益在調控中受到損失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三)間接性
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是以市場調節為基礎的。對市場主體——企業的影響主要是靠經濟上的誘導和法律上的限制,而不是直接的行政干預,因此,具有間接性的特點。這樣做既簡化了調控措施,又尊重了企業的自主權,效果往往比直接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
(四)及時性
市場調節對上一個經濟過程來說是事後調節,從調節開始到下一個經濟過程生效,往往要經過一段比較長的時間,即所謂“時滯”現象。而巨觀調控因為下手早,措施有力,往往很快發生效用。

必要性

1.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是社會化大生產、大流通的客觀要求。就社會主義生產的本質說,是建立在大機器基礎上的社會化大生產。社會化大生產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生產規模日益擴大,企業集中了大量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從而在企業內部形成眾多勞動者共同使用生產資料協同勞動的過程。
(2)社會分工和生產專業化的發展使社會生產各部門、各企業之間的聯繫日益緊密。
(3)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社會分工的發展,促進了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擴大,從而把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緊密聯結成為一個整體。
在這樣條件下,一個產品或一條生產線,往往由幾個乃至成千上萬個零部件組成,由幾個乃至許多工種的大批工人的協作配合進行加工完成,甚至由幾家、幾百家企業,跨行業、跨國、跨洲共同完成。這樣,既有充分細緻的分工,又有十分密切的協作,構成了社會化大生產最基本的特徵。社會化的大生產必然要求社會化的大流通與之相適應,因為分工和協作都是要通過交換來實現的,只有流通發展了,市場完善了,生產才能順利完成。生產與流通的相互聯繫、相互作用,構成了整個社會再生產的過程,也決定了整個社會再生產必須按比例平衡發展的內在特性。要保證社會經濟正常運行,避免或減少波動,保持社會再生產的比例和平衡,客觀上要求社會組織和協調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各個環節。其實,馬克思早就指出“一切規模較大的直接社會勞動或共同勞動,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揮,以協調個人的行動,並執行生產總體的運動——不同於這一總體的獨立器官的運行——所產生的一般職能。一個單獨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揮自己,一個樂隊就需要一個指揮。”這個指揮,就是國家的巨觀調控。物資市場是聯結企業間分工、協作的紐帶,物資市場的巨觀調控是生產、流通社會化的必然要求。
2.物資市場巨觀調控是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建立市場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是完全由市場自發調節的市場經濟,而是政府巨觀調控之下的市場經濟。國家巨觀調控與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是有階段性的。最初的市場經濟表現為零散的,依附於自然經濟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隨著資本主義制度取代封建制度,興起的是一種完全自由放任、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模式;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要求,這種完全排斥政府干預的市場經濟已不能保證國民經濟系統平穩運行,因而提出了政府實施巨觀經濟調控的必要性。
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作用存在著一些固有的缺陷,即對某些經濟活動領域無法實施有效的調節。
(1)市場機制本身難以解決社會目標問題。市場經濟追求的首要目標是效率,是資源的最優配置,但對資源最優配置的評價是受著社會統治階級的意志、社會目標的取向所制約的。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作用並不能保證資源配置與這些意志、取向相一致,有時會造成對社會公正的嚴重損害,激發社會矛盾。
(2)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存在著局限性。市場機制的作用在空間上是局部的,在時間上是短暫的。這也就是說,它很難總攬全局,只是進行微觀調節;它也很難縱觀長遠,所反饋的信息是短期的。因此,對某些生產資料商品(如鋼材等原材料、能源等)的供求矛盾,由於擴大生產能力、增加供給量需要巨額投資和較長的建設周期,市場機制的作用就很有限,甚至是無能為力的;同時,市場機製作用也難以承擔從全局、長遠的利益出發所需的公共的社會職能,如國防、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等。
(3)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存在著盲目性。完全受市場機製作用的市場主體,其活動是分散的,受認識能力和所處環境的制約,受自身利益的驅動,往往無法認清或不願遵循國家戰略目標和社會供求平衡所提出的要求,只顧眼前利益,偏離甚至損害國家利益。
(4)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存在著滯後性。市場機製作用於微觀經濟,是事後調節,難以在事前發現問題。因此,當一旦發現問題時,就已給社會經濟造成了損失和危害。尤其是面臨重大產業結構調整時,市場機制調節作用更難以在短期內平穩地完成這種調整。
為了克服市場機制存在的缺陷,就必須對市場經濟的運行施加必要的國家巨觀調控,把“看得見的手”與“看不見的手”有機結合起來,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平穩發展。經濟發展史證明,市場經濟越發展,巨觀經濟調整越顯得重要和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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