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企業集團

物資企業集團是指以開發資源和組織物資流通為目的,以骨幹物資企業為核心,聯合其它企業,在自願互利基礎上,組織起來的法人經濟聯合體。它是深化物資流通體制改革的產物,是發展商品經濟,加強橫向聯繫,形成規模經營韻重要形式,是物資流通社會化、專業化的客觀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資企業集團
  • 目的:以開發資源和組織物資流通為目的
  • 形式:以骨幹物資企業為核心
  • 類型:企業集團
基本特徵,分類,主要職權,

基本特徵

其基本特徵:
(1)高級形式。以集團企業為中心,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一定優勢(地理、交通-貿源等)的子企業為主體,通過多種形式,聯繫眾多的企業和科研單位,從而發揮整體經濟優勢的高級形式的經濟聯合體。
(2)多層次。一般情況,除物資企業集團的集團企業(核心層)以外,還有子企業(緊密層)、參股企業(半緊密層)和契約聯繫企業(鬆散層),各個成員企業都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物資企業集團可以沒有鬆散層或半緊密層,但必須有緊密層。沒有緊密層的物資企業聯合體,不是物資企業集團,只是一個單體聯合物資企業。
(3)多功能。物資企業集團具有一定規模的資產和物資流轉額,並擁有兩個以上全資子企業,在某一類物資或多類物資經營中占有重要地位,起決定作用。它具有投資功能、信息情報功能、開發功能、服務功能以及對子企業進行的管理功能等。

分類

物資企業集團的分類:
(1)按組建範圍,可分為全國性的物資企業集團和地區性的物資企業集團。
(2)按經營範圍,可分為專業性物資企業集團和綜合性物資企業集團。
(3)按聯繫的根據,可分為股權式的物資企業集團和合併式的物資企業集團。股權式的物資企業集團是由集團內成員共同投資入股,按股分紅的經濟聯合體。由於參股時經濟實力強的成員占有較多的股份,實力弱的占有較少的股份,集團成員的影響大小取決於股份參與的程度,從而逐漸形成母子企業的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

主要職權

為了推進物資企業集團的發展,政府目前明確物資企業集團的主要職權是:
(1)在服從國家巨觀控制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經營方向,進行專業化組合。
(2)按照高效精簡的原則,有權決定集團企業內部和緊密層企業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及人員編制,幹部任免。
(3)在執行國家工資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決定集團企業內部和緊密層企業的工資、獎金等分配形式。
(4)在保證完成國有資產增值指標的前提下,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可以自由處理集團企業和緊密層企業的閒置資產。
(5)集團企業對半緊密層成員企業有聯合經營的管理權,成員企業則享有參與集團經營決策,按股分利及集團章程規定的相應權利。
(6)集團企業對鬆散層企業有聯合經營的指導權,成員企業有對集團的工作提出建議或批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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