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倉儲管理實務》:面向21世紀高等學校精品規劃教材·物流管理專業。
基本介紹
- 書名:物流管理專業·倉儲管理實務
- 頁數:331頁
-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 開本:16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序言
本教材是高等院校物流管理專業基於工作過程導向的工學結合教材之一,借鑑德國“雙元制”教育模式,從物流倉儲企業的實際出發,立足企業實際運作模式,基於物流倉儲業務流程對學習內容進行了重新編排,以工作過程為導向進行內容設計,將倉儲業務過程與工作過程相結合,使倉儲管理實務的內容更具有完整性,教學組織更貼近實際工作過程。全書共分為七個項目,主要內容包括倉儲認知、倉儲資源與能力、倉儲契約的簽訂、貨物入庫作業組織、貨物在庫作業組織、貨物出庫作業組織、倉儲運作過程管理,以培養學生操作能力為主線,以工作過程為導向,涉及倉儲管理的計畫、經營戰略、日常運營的全過程。內容直觀簡潔,注重理論聯繫實際,體現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範,適應高等院校物流管理及相關專業教學需要,亦可作為在職培訓及倉儲企業管理者的參考用書。
目錄
文摘
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貿易方式日益多樣化,保稅倉庫將在其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例如,可以將進口原材料、配件進行加工裝配後復出口,也可以採用補償貿易、轉口貿易、期貨貿易等靈活的貿易方式。如果進口時要徵收關稅,復出口時再申請退稅,手續過於煩瑣,必然會加大貨物的成本,增加國際貿易的風險,不利於發展對外貿易。建立保稅倉庫後,可大大降低進口貨風險,有利於鼓勵進口,鼓勵外國企業在中國投資,是非常重要的投資環境之一。
保稅倉庫(Boned warehouse)是經海關批准,在海關監管下,專供存放未辦理關稅手續而入境或過境貨物的場所。保稅期一般最長為兩年,在這期間可將貨物存放大保稅倉庫中。此期間,經營者可以尋找最適當的銷售時間,一旦實現銷售,再辦理關稅等通關手續。如果兩年之內未能銷售完畢,則可再運往其他國家,保稅倉庫所在國不收取關稅。
1)保稅倉庫允許存放貨物範圍
我國海關監管制度中主要是保稅倉庫制度,保稅倉庫也是由海關批准並由海關監督的。我國規定,保稅倉庫允許存放的貨物範圍如下。
(1)緩辦納稅手續的進口貨物。這主要包括因進口國工程、生產等需要,由於種種原因而造成的預進口貨物,儲存在保稅倉庫內,隨需隨提,並辦理通關手續,剩餘的貨物免稅退運。也包括因進口國情況、市場變化,而暫時無法決定去向的貨物,或是無法做出最後處理的進口貨物,這些情況下都需要將貨物存放一段時間。如果條件發生變化,需要實際進口,再繳納關稅和其他稅費,這就使進口商將納稅時間推遲到貨物實際內銷的時間。
(2)需要做進口技術處理的貨物。有些貨物到庫後,由於不適於在進口國銷售,需要重新包裝、改包裝尺寸或做其他加工處理,則可入保稅倉庫進行這一技術處置。直到符合進口國的要求再內銷完稅,不符合的則免稅退返或運往其他國家。
(3)來料加工後轉出口的貨物。為鼓勵,“兩頭在外”的國際貿易戰略的實施,對有些來料加工,又是在保稅區或保稅倉庫完成的,加工後該貨物復出口的,可存放於保稅倉庫。
(4)不內銷而過境轉口貨物。當有些貨物或內銷無望而轉口,或在該區域存放有利於轉口,或無法向第三國直接進口而需轉口時,這類貨物可存放於保稅倉庫中。保稅倉庫在國際物流中,不僅適用於進口貨物,也可適用於出口貨物。
2)保稅倉庫的類型
(1)專業性保稅倉庫。專業性保稅倉庫是由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經過海關批准而建立的自營自用的保稅倉庫。
(2)公共保稅倉庫。公共保稅倉庫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經過海關批准建立的綜合性倉庫。這類倉庫一般不經營進口商品,只是為國外保稅貨物持有者服務。
(3)保稅工廠。保稅工廠是整個工廠或專用車間在海關監督管理下,專門生產進口材料加工、裝配復出口產品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