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牡丹江市東安區長安街12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工作,配合區委辦公室對以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草擬、審核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區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配合區委辦公室對以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四)負責區政府有關重要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區政府黨組和區政府有關檔案、綜合文稿的起草及文字綜合工作。
(五)負責研究區政府工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請示區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負責對市委、市政府和區委明確由區政府落實的工作、區政府重點工作、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
(七)負責市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
(八)負責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組織、推進、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統籌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按照有關領導要求轉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負責審核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上級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貫徹和執行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上級下達的國防動員任務,組織全區國防動員的實施。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十四)綜合管理全區外事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處理、協調外事及區重大涉外事務;負責涉外友好區、友好團體、友好人士在我區公務活動的接待,利用對外交往,為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發展服務。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政務崗位。負責區政府情況綜合、工作協調、督辦檢查、調查研究、制發檔案、傳閱檔案、會議通知、印信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項會議材料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
(二)事務崗位。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安排政務值班;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區政府安全保衛、公益勞動等工作。
(三)國防、人防崗位。負責國防動員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安排、部署、檢查人防工作;負責宣傳普及人防工作,開展應急演練。
(四)金融、外事崗位。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處理、協調區涉外事務,組織接待友好區、友好團體、友好人士在我區的公務活動。
(五)財務崗位。負責編制機關行政經費使用計畫,財務記賬,填報各種財務報表,固定資產登記和財務報銷憑證的管理。

領導分工

李樹新 機關黨組書記、辦公室主任。
劉欣羽 機關黨組副書記、辦公室副主任。
劉積勇 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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