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海東

牟海東,任河北省衡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9月,牟海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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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任河北省衡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2月3日,衡水市紀委監委訊息,衡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牟海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9月5日訊息,日前,經衡水市委批准,衡水市紀委監委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牟海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牟海東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並接受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工作人員招錄工作有關規定;違反生活紀律;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違規辦理相關業務,造成重大損失。
牟海東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衡水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牟海東開除黨籍處分;由衡水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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