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牛租
- 讀音:niú zū
- 解釋:中國舊時租用耕牛的費用
- 出處:《搜采異聞錄》
牛租 亦稱“牛米”。魏晉時規定凡用官牛耕種官田者,收穫物官得六分,其中一分為牛租。宋永亨《搜采異聞錄》:“今觀吾鄉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謂之牛米。蓋晉法焉。”農民缺少耕牛,除用田主之牛外,也向其他有牛者租牛,以實物、貨幣或勞役支付牛租。租用方式論年或論季。租用期間有由租牛戶牧養的;也有零租或按田畝包牛工,仍由牛主牧養的。
牛租 亦稱“牛米”。魏晉時規定凡用官牛耕種官田者,收穫物官得六分,其中一分為牛租。宋永亨《搜采異聞錄》:“今觀吾鄉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
東漢末年,曹操實行屯田制,計牛輸谷是屯田制中官方和農民之間的一種分配製度。...... 惟有棗祗則極力主張按照漢代兵屯的辦法,徵收百分之五十,外加牛租十分之一...
又以後梁太祖朱全忠以來東南各州百姓歲輸牛租,牛死而租不除,民甚苦之,亦悉除牛課。當年,戶部增三萬多戶。彰武更換節度後周廣順三年(953)正月,彰武節度使(治...
有的土地租佃契約除押銀、租米外,還有“牛租”。參考古藺縣契約除租谷外,還有“牛工”、“人工”之例,則此“牛租”便有著力役地租的色彩。這些契約的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