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跌的浪2應該是可以分為3個子浪(記住,如果我們提到一個a-b-c鋸齒形下跌形態,那么浪a仍有可能走出5浪形態,但是浪a結束時的調整幅度應該只是浪1幅度的很小部份)。 浪2的
成交量應該比浪1時小,價格回撤的幅度往往是浪1上漲幅度的38.2%至61.8%之間,這往往會讓公眾確信前期下跌趨勢仍將繼續。如果我們之前面臨的是一輪大的強勢熊市,或者說我們做的是
短線操作,那么浪2的回撤幅度很容易超過61.8%,但是,浪2的回撤幅度永遠不會超過浪1上漲幅度的100%,也就是說浪2的低點不會跌破浪1的起點(如本輪牛市1浪的起點去年7月12日的1004點),這一條原則不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