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買加教育制度

牙買加教育制度是牙買加原為阿拉瓦克族印第安人居住地,1509 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670 年淪為英國殖民地,1866 年成為英直轄殖民地,1962 年獨立。為大英國協成員國。人口 240 萬(1991 年),黑人和黑白混血種人占 90%以上, 余為印度人、白人和華人。多數居民信奉基督教。官方語言為英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380 美元(1991 年)。政府重視教育,視教育為國家發展的工具和社會改革的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牙買加教育制度
  • 所屬國家:牙買加
教育部 1977 年頒布的《教育發展五年計畫(1978- 1983)》指出,“政府抱定的哲學原則在於創立一個以社會正義和機會均等為支柱的平等社會”,並明確宣布所有公民不論階級、種族、財產和政派差別,有同等受教育的權利。全國教育系統分幼兒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級。幼兒教育 2年~3年(3歲~6歲),主要為民辦。初等教育 6年(6歲~12歲),為免費義務教育,6個年級平均入學率為 99%(1990 年)。中等教育結構複雜,有普通中學、技術中學、新中學、中國小混合學校等多類學校;各類中學又分初、高級兩個階段。普通中學即過去的文化中學,入學須經嚴格考試;中、國小混合學校和新中學可就近入學,無須考試。國小六年級結束時舉行統一升學考試,合格者升入普通中學和技術中學,其餘留在中國小混合學校繼續學習,直至 15歲,或就近轉入新中學。1990年, 中學毛入學率為 60%。高等教育有西印度大學(提供本科及各級研究生教育)、師範學院、神學院等專科學院,還有一個包括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在內的文化訓練中心和 4所社區學院。每 10萬居民中有高校學生 556人(1989年),1990年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人數占適齡人口的 5%。國小教師由師範學院培訓;中學教師在國家獨立前大多聘自英國,西印度大學創立後, 改由西印度大學培養,通常由文科和理科的本科畢業生進教育系接受職業訓練而成。成人教育主要有“牙買加成人掃盲運動”和“人類教育及人才培訓” 班。前者為初級廣播電視課程,後者為私人企業舉辦的職業技術教育。此外,還有西印度大學校外教育部和 4所社區學院開設的繼續教育課程。1990年成人識字率僅 2%。公立教育系統由教育部管理。教育部設常務秘書管行政,日常管理工作由部長任命的管理委員會負責。西印度大學則由西印度所有各國和各地區共同成立的大學撥款委員會管理。公立學校的教育經費基本上均由政府負擔。1990年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9%,占政府總開支的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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