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爆炸性粉塵環境分區
- 分區依據:爆炸性粉塵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
國標GB50085—92 國標GB17440—98 | 定義 | 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1241 | 定義 | ||
爆炸危險區域 | 10區 | 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粉塵的環境 | 分級區域 | 20區 | 正常操作時大量、經常或頻繁出現可燃性粉塵 |
11區 | 偶然出現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環境 | 21區 | 正常操作時可能產生足以爆炸的足夠量的可燃性粉塵雲 | ||
22區 | 可燃性粉塵可能不經常地產生,持續時間較短,可能出現可燃性粉塵層,並與空氣混合形成危險。 | ||||
非爆炸危險區域 | 正常情況或非正常情況都不能產生爆炸性粉塵的環境 | 非分級區域 | 可燃性粉塵不會出現並達到形成值得注意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