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營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營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是營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 隸屬:營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投資促進、會展博覽、區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對外友好交往等工作。參與起草有關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全縣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縣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全縣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組織參加、統籌開展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三)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四)參與推進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推動全縣對外會展博覽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會展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縣外會展博覽活動。
(六)負責全縣外事工作的統籌協調、整體謀劃、督促指導。負責縣委對外黨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外事、港澳事務工作及其重大活動,指導協調全縣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有序開展重大對外交流活動。綜合協調全縣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及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接待來訪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外賓和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協調縣領導的外事活動。
(七)負責全縣與外國友好城市、國內友好縣(市、區)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為全縣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務。統籌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我縣民間外事工作和民間組織參與國際交流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接受境外捐贈的相關工作。
(八)參與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縣活動管理工作。參與處理全縣有關機構和人員在國外領事保護事宜及外國人在我縣的涉案事宜。參與處理全縣重大涉外案件和突發應急事件。負責統籌全縣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來營外國記者在我縣採訪及外國記者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統籌全縣涉港澳事務,負責川港澳合作機制的落實。統籌協調管理與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擔推動我縣與港澳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因公赴港澳人員的任務審核、審批工作和相關聯絡交往事宜。參與處理涉港澳應急事件,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公務來營邀請報批及接待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外事、港澳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圍繞國家總體外交和全縣對外開放、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謀劃、牽頭實施我縣對外友好交流工作,完成市友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承擔辦事機構設在縣經濟合作外事局的縣委、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全縣經濟合作和外事、港澳事務的統籌,推進內資和外資、招商和博覽、經貿與會展有機融合發展。最佳化招商路徑和方式,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深入實施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管理,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提升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層次,推動我縣投資促進分工協作、科學發展。加強對重大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研究制定落實考核督促機制。加快培育全縣會展博覽品牌,推動全縣會展博覽業快速發展。加強黨對外事、港澳事務工作的領導,強化與國(境)外地區交流合作,助推全縣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外商投資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
2.併購安全審查。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做好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3.會展博覽管理。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縣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參與全縣促進會展業發展,負責會展博覽事務,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會展博覽活動。

內設機構

縣經合外事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信訪、史志編纂和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調研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相關財政資金的管理和績效評估工作。擬訂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駐外機構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相關工作,指導駐外機構的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群團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縣經合外事局項目管理股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管理和重大引進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包裝、推介和項目庫建設。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到位資金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負責制定招商項目獎補激勵機制。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擬訂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專題投資促進活動。牽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重大會展及投資促進推介活動。
縣經合外事局合作規劃股
參與起草全縣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會展業發展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實施細則。擬訂全縣投資促進規劃,參與擬訂區域經濟合作規劃和會展博覽事務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投資促進的信息收集、分析、上報和發布。負責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大數據平台及網站建設。承擔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牽頭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對落地招引項目的跟蹤及服務工作,負責落實招引項目獎補激勵機制。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目標考核、督查督導工作。
縣經合外事局外事外資股
負責擬訂全縣外事工作和涉港澳事務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外和涉及港澳事務工作的管理、協調和諮詢服務,推進川港澳合作機制落實。依法監督外商或港(澳)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指導外商或港(澳)商投資企業備案、外資併購和增資工作,協助開展外商或港(澳)商投資安全審查。承擔全縣外商或港(澳)商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外商或港(澳)商投資統計、聯合年報等工作。負責縣委對外黨際交流與合作有關事宜。負責對外友好交往工作並完成市友協交辦的其他任務。負責擬訂年度出訪計畫,承辦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人員審核(審查)和外事紀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擔對外友好城市的報批、締結、聯繫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歸口管理與港澳特區政府及民間機構交往合作事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合作工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因公來我縣的邀請,參與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宣傳、涉外安全、涉外經濟和外事幹部短期培訓等工作。牽頭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縣的活動和縣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參與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負責來營外國記者在我縣採訪及外國記者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外國人來營邀請函辦理。負責審核在我縣舉辦的國際性會議。參與境外捐贈援建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受援工程的進展和質量監督。參與重大博覽會展及招商活動的外事接待、文電翻譯等工作。負責縣港澳事務辦公室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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