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發改局,是營山縣發展與改革局的簡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發改局
- 地點:營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發展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式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點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等經濟槓桿及縣上直接掌握的經濟手段的使用,並通過法規和政策協調、信息指導保證規劃、計畫的實施。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綜合性、全局性問題及對策,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協調發展與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以及鄉(鎮)綜合配套改革與體制創新,組織、指導和協調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和重大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試點。
五、組織和指導全縣的住房制度改革,負責規劃、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房改配套規定,管理房改資金。負責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編制年度投資計畫;研究提出有關重大投資政策,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貸款的使用方向;申報限額以上和審批許可權以內的基本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國家出資的工業含內資、、農業、水利、交通、鐵道、民航、信息產業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開工報告審批工作;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控工作;提出擬訂全縣工商領域外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意見;審批許可權以內國外貸款、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申報和審核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負責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組織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稽查特派員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縣經濟結構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的建議,擬訂促進全縣多種經濟成分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重要經濟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綜合協調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擬訂全縣能源交通發展戰略的規劃,做好能源供需預測和綜合平衡;研究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戰略和發展規劃,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建議。
九、研究分析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研究推進國民經濟市場化和市場體系建立中的重要體制改革和政策問題;指導協調監督糧食、棉花等國家重要物質的儲備計畫、巨觀調控、輪換和投放;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提出縣內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重大調控政策。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動員與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人力資源開發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縣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規劃,參與組織協調規劃的實施;參與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總體規劃的組織協調,做好土地利用計畫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和措施。
十四、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招標投標配套規定和必須進行招標投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按照職責許可權對國、省、市和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五、根據縣人民政府規定,歸口管理縣物價局,監控全縣物價總水平,指導和協調糧食綜合平衡與巨觀調控。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股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財務、車輛、資產管理和信訪、檔案、保密、保衛、公共衛生責任區衛生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管理;負責局機關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配合分管領導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綜合管理、愛國衛生工作。
二、經濟發展股(營山縣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營山縣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公室)
研究分析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的速度、比例、結構、效益和生產布局等重大問題;匯總編制農業、水利、林業、畜牧業、漁業、工業、交通、能源、商務等部門的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和年度投資計畫,研究提出上述部門有關的重大投資政策,規劃重大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批許可權以內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查和轉報農業、水利、林業、畜牧業、工業、交通、能源、經貿、信息產業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批開工報告;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第三產業發展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申報和審核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負責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縣申請上級支持項目匯總編報工作;制定和下達房地產開發計畫;負責轉報、安排國家、省、市、縣財政性資金的城市建設項目;負責全縣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的登記備案或核准審批工作;負責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稽查工作;負責全縣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的目標考核工作。
三、社會事業股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高技術含郵電通信、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編制全縣高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及產業化前期重大關鍵技術;匯總編制社會事業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轉報、安排國家、省、市和縣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建設項目;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立項、審批和轉報工作,並督促檢查年度計畫的執行。
四、招投標管理股(縣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按照職責分工對全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規制定相關配套規定;核准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按照職責分工對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招投標過程中的部門、行業糾紛進行調解和仲裁;負責組織、參與、協調重要檔案的起草、論證和信息發布;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監督;負責發展和改革局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經濟體制改革股(營山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改革開放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城市綜合改革、城鄉配套改革和重大專項改革試點;研究推進國民經濟市場化和市場體系建立中的重要體制改革問題,提出促進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發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促進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
組織和指導全縣的住房制度改革;參與統籌和協調全縣的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加強對企業家協會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