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水務局

營山縣水務局

營山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水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的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水利、水產工作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山縣水務局
  • 外文名:YingShan County water authority
  • 地點:營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管理和漁業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配套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水務管理有關的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環境治理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
(三)負責組織全縣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汛抗旱、防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河道排污口的設定方案。發布全縣水資源質量通報和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全縣水務、漁政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全縣水行政、漁業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的水行政執法及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調解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水務、漁業行業行政複議的受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六)負責全縣供排水規劃和供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排水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制定全縣供排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相關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縣級以上政府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八)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制定農村水利發展規劃,負責水利工程管理,組織開展全縣農村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縣鄉鎮供水工作。
(九)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發展規劃;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和防治工作。
(十)負責全縣水產漁政工作。擬定漁業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漁業環境保護;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縣水產資源和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調解重大漁事糾紛,查處漁政違法違規案件。
(十一)負責地方電力管理工作。指導水務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組織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的初步審查與驗收;配合相關部門指導行業地方電力安全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審批河道采砂規劃、發放采砂許可證工作。
(十三)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決定、調度命令,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四)承擔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開展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十五)指導全縣有關水務、漁業等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水務、漁業項目對外合作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縣關於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負責行業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水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制定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效能建設、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績效考核、愛國衛生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下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群團、婦女、工會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中層幹部及下屬單位領導班子考察、管理和調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行業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幹部年度考核,人事勞動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水務系統初級技術職務評審,中、高級技術職稱初審、呈報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編撰行業史志和大事記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水政水資源股(行政許可股、節約用水辦公室)
貫徹執行水務行業和節約用水有關政策、法規起草配套的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專業規劃以及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全縣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行政許可和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各行業水資源論證和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監管水環境,調查和處理水事案件;組織對水功能的劃分,檢測江河、水工程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向河道、水工程排污口的設定和擴大;負責全縣河道的“三線”劃定工作,制定河道岸線和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縣河道管護範圍內興建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的審查、申報,監督項目實施;監督、檢查河道管護範圍內的水事活動,負責河道整治、開發和利用方案的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擬定河道清障計畫,制定防治水害規劃和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徵收砂石資源費;負責全縣的節水工作,建立節約用水標準和考核指標體系,組織節約用水考核,套用推廣節水技術和器具;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審批,取水許可,取、用水計畫審批,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批,水工程建設項目流域綜合規劃審查,水工程建設項目防洪規劃審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審,不同行政區域邊界水工程批准,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審批,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水利工程開工審批,水利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審批,壩、堤兼作公路批准,水利工程供水用途改變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經營利用全省有重要經濟價值的野生水生動物和水生植物審批,馴養繁殖屬國家和省保護的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規劃計畫股
負責擬訂全縣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指導全縣重要水利、防洪、供排水、水土保持等工程初步設計的編制和上報工作;審核縣管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基本建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實施工作;承辦水務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股(農田水利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農村水利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和質量評定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安全監管及水工程、大面積蓄水保水工作,調度調劑生產生活用水;組織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負責水務基層服務體系、水利抗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重大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地方電力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供排水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縣飲水安全和城鎮排水規劃;組織、指導全縣飲水安全和城鎮排水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供排水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供排水企業行業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供排水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財務年度預決算;負責水利投資資金的銜接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等經濟調節建議;負責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經濟責任、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有資產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監督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營山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在全縣範圍內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編制營山縣防禦洪水方案,審定各鄉(鎮)人民政府的防禦洪水方案;負責收集、傳遞重要氣象、水文情報,掌握汛情、險情、災情,隨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組織制定防汛搶險方案,供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下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洪搶險命令,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防洪搶險命令;督促檢查全縣中、中(一)型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並協助制定汛期調度運行方案;負責全縣有關防汛經費、防汛物資的分配計畫和儲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江河防洪工程、防洪救生高台的規劃建設與修復計畫的編制上報工作,組織對竣工防汛工程和防洪救生高台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防汛通訊網路的維護管理工作。
營山縣水土保持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水土保持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水土流失普查,開展水土流失監測,劃定並公告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普及和推廣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知識;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國家投資水土保持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工作;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調解水土保持糾紛,協助查處水土保持違法案件,徵收管理水土保持規費;承辦局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營山縣水政監察大隊(水質監測站)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水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排水、漁業生產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水事秩序;承擔水務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依法查處縣內水事案件,協調仲裁跨鄉鎮(部門)是水事(漁業)糾紛;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和其它各類水行政規費;負責執法設施裝備的使用管理和文書檔案的歸檔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承辦局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營山縣防汛抗旱服務隊
負責全縣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和搶險應急供給工作;負責城鎮應急供水、防洪保全、搶險救災等流動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汛抗旱設備檢修、技術服務工作;負責防汛抗旱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河道日常巡查、疏通和清障工作;配合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汛期值班、汛前安全檢查、汛中督查和汛後災後的統計上報工作;承辦局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營山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核查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和有關產品製作單位資質和人員從業資格;監督檢查受監項目的監理單位質量與安全檢查體系,施工單位質量與安全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工作;開展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活動,參加受監督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並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牽頭參與工程質量的爭端處理和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處理;掌握全縣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動態,定期向省、市質監中心報告;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與管理,受理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定期組織質量監督人員參加培訓及承辦局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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