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總商會

營口總商會又稱營口商務總會,其前身為營口商界議事會。早在清朝時期營口工商業已興起,商號繁多,店鋪林立,由此埠內便成立商界議事會。該會為地方創辦,凡是公益慈善事舉均由議事會執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總商會
  • 又稱:營口商務總會
  • 前身:營口商界議事會
  • 時間: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
發展歷史,商會責任,

發展歷史

營口商界議事會於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先借埠內西部火神廟院內為會所。清鹹豐、同治年間本埠商業日益興盛,有藥行、山貨棧、糧棧、皮貨棧、竹器店,還有聞名東北三省及關內海外的油坊業。當時各行各業每日派人前去議事會辦理商事,這些活動為營口總商會奠定了基礎。當時商界議事會分三個公議會,第一公議會的地域為商業地段,東自老爺閣西至西大廟一帶商人組成;第二公議會是西部一帶的紳士及一般埠民組成;第三公議會是回民教徒組成的自治團體。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7年)清廷頒令:省會及商埠城鎮均設總、分商會。爾後奉天(瀋陽)將軍趙爾巽又派委員來營埠督飭辦理總商會事宜。營口商界議事會便借粵東會館(遺址位於現海濱商場南鄰)召集會議,按照政府頌令成立營口商務總會。商務總會設總理1人,協理1人,坐辦1人,議董30人,平事4人,接待4人,調查10人,會計2人,庶務(總務)4人,備員10人。商界代表推舉營口頗有名望的趙祖蔭為總理,李恆春為協理,葉亮卿為坐辦。內部又設文牘1人,書記4人。民國六年(1917年)遵照部頒商會法改為營口總商會。總理改稱會長,協理改稱副會長,會董均為名譽職,任期二年。之後,營口總商會在埠內西大街(當時老爺閣至西大廟一帶街面稱為西大街)購地建築樓房二層(遺址位於現海濱商場),青磚起脊。民國十八年(1929年),營口總商會改組,選舉執行委員25人,監察委員11人,常務委員5人,主席1人。民國十九年(1930年)營口商界各行各業在總商會籍人員405人。
營口總商會歷經數年於1945年"光復"後自行解散。

商會責任

該會先後有李恆春、郭渭、潘達球等擔任會長。其會職責任主要負責東自老爺閣西至西大廟一帶商界有關事宜。營口總商會曾經還開設施粥場。埠內早先的《營商日報》便是營口總商會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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