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5日印發營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15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
全文,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21〕19號)精神,營口市政府通過對照梳理,決定清理調整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總計56項,其中取消25項、承接2項、調整至省直相關部門行使26項,新增加3項。
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做好此次清理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確保接得住、落得實、管的好。對取消的行政職權,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制定有效措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上交的行政職權,市直部門要積極與省直部門溝通協調,認真做好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對承接和新增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及時編制公開辦事指南,最佳化辦事流程,精簡申請要件,壓縮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附屬檔案:市政府清理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營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