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欽融上言獲罪案

燕欽融上言獲罪案,發生在公元71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燕欽融上言獲罪案
  • 發生時間:710年
  • 事件人物:燕欽融
  • 處理者:唐中宗
案件記載
唐中宗景龍四年(公元710年)四月,定州人郎岌上言稱:“韋後、宗楚客將為逆亂。”韋後使中宗杖殺郎岌。五月,許州司兵參軍燕欽融亦上言,稱:“皇后淫亂,干預國政,宗族強盛;安樂公主、武延秀、宗楚客圖危宗社。”中宗召燕欽融入朝,當面責問他上言之事。燕欽融叩首直言,面無懼色,中宗默然不語。宗楚客假稱奉敕,令飛騎(唐禁軍名號)將燕欽融毆打至死。中宗雖未向宗楚客等追問此事,但面色怏怏不悅。於是韋後及其黨羽心中始憂懼。依唐律,臣民上書、奏言或言論中有指斥乘輿,情理切害者(攻擊指責君主,對其有傷害者),為大不敬,當處死刑;若非此,則言者無罪。本案中,郎岌、燕欽融二人所言,有事實為據,且皇后非乘輿,並未觸犯律條,故不應治罪。而二人一被杖殺,一被擅自擊殺,皆屬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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