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門街道辦事處財政所所長.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北院門街道辦事處財政所所長
違紀通報
2014年1月31日,該街道辦事處在黨報黨刊征訂工作中,與駐地企業在協調征訂事宜時,與駐地企業有關人員用餐花費2138元,該筆費用在該街道黨建經費中列支。2014年4月,該街道辦事處在解決遺留問題排查矛盾工作中,與北大街輕工經貿大廈和北馬道棚改項目的駐地企業聯繫協調、解決問題,給參與此項工作的白鷺灣社區發放項目改造摸底補助1000元,為該街道辦事處的8名參與工作人員發放項目改造摸底補助合計3400元,總計4400元,該筆費用由該街道辦事處非稅收入支出。經研究,蓮湖區紀委給予米健黨內警告處分,對北院門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王超,財政所所長燕利進行誡勉談話。